博美狗能预测事情吗


最近一段时间,恶性狗伤人事件频发,其血腥与凶残令人不寒而栗。

5月7日,一只黄色的狗出现在冯润水上社区附近。它数次袭击路人,至少有8人被咬伤。其中,一位60多岁的阿姨路过附近幼儿园门口,被这只飞来的黄狗咬伤,手臂上出现了一个指甲盖大的洞。一名3岁女童被狗扑倒在地,背部和腿部多处抓伤。一名5岁男童面部被恶犬咬伤,眉骨和右眉骨严重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缝合手术。身边居民反映,这只黄狗有主人,是位女士。有人曾经看见她出去散步。当时这只狗很狂躁。据一名保安介绍,咬人的狗被铁链拴着,周围没有主人,应该是流浪狗。

6月19日晚,家住朝阳区黄渠附近小区的李女士被一只博美犬咬伤。当时李女士和男友在外面吃饭,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突然一只小博美犬冲了过来,在她的左小腿上咬了一口。狗的主人是一个叫吴的叔叔。他说他当时拴了狗绳,但是和邻居聊天,没有牵狗。“这狗挺好的。有时候他喜欢扑向人,这就是他的热情。”但李女士说,她很久以前就为这只狗感到内疚了。“经常让这只狗在小区里跑来跑去,很凶。我以为总有一天会有人被咬,没想到会发生在我身上。”

狗咬人不只是北京,全国各城市都有。这样的不幸事件总是接二连三地发生。近日,湖南湘潭大学一女生被学校6只流浪狗咬伤。浙江宁海一只流浪狗当街咬伤21人;江苏常州一只流浪狗咬了5人后逃跑;湖北桐城一条疯狗两天咬了28人,全县出动1/5警力抓狗。在江西赣州中心城区,近几个月来,发生了数十起“狗嘴恐慌”案件,其中一只狗连续咬伤5人,其中包括两名当天参加中考的学生。据被狗咬的女孩芳芳的父亲介绍,她女儿的右腿膝盖被一条恶犬扯开,鲜血淋漓。

更何况。宁波某小区保安陈师傅,两个多月前在小区巡逻时救了一只宠物狗,却被狗反咬了一口。他没有打疫苗,因为他认为家养的宠物狗不会携带狂犬病毒。6月22日,陈师傅出现怕风怕水等狂犬病典型症状,确诊。医疗立即将他作为目标,但不幸的是,三天后陈师傅去世了。还有一个杭州萧山被狗咬的病人,一个月后死亡。

据皖江在线报道,仅在今年端午节,安徽省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接诊”了59名被狗咬伤的“客人”,创下了该市被狗咬伤的最高纪录。近五年来,本市被狗咬伤的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仅今年上半年,就有5000多人被狗咬伤。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最近公布的全国法定传染病统计数据,今年3月,我国有21人死于狂犬病。2017年,全国有502人死于狂犬病。

我们常说“狗是人类的朋友”。但是,要看站在谁的立场,从什么角度出发。狗对主人的忠诚不用多说。如果在野外、深山老林中,出于看家、站岗的需要,或者在地震救援、缉毒等特殊场合,充分发挥狗嗅觉的特殊功能,自然是一件好事。大家对搜救犬和导盲犬无一例外都充满了好感。但是对于当今社会的城市居民来说,狗对人类的保护作用微乎其微,占用了城市群体极其宝贵的公共生活空间空,使我们的生存环境雪上加霜。当然,对于爱狗人士来说,养狗是他们的爱好和权力,只要合法合规,不妨碍他人。然而,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城市里存在着多少“狗的烦恼”。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宠物狗进入城市家庭,狗伤人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换句话说,城市养狗已经严重危及居民生命,成为城市生活的一大难题。更有灭绝人性的极端案例,触目惊心。前几天,南京一个2岁男孩被狗咬伤,愤怒的父亲将狗摔死。结果家人饱受人肉等网络暴力的恐惧,妻子被迫割腕自杀。

狗除了咬人,还有遛狗不拴绳带来的心理恐惧。特别是小孩容易受惊,狗叫扰民,狗成灾等。,这些都很讨厌。生活在北京的人,尤其是不养狗的人,应该和我有同感,讨厌身边的狗。无论走在大街上、胡同里,还是在公园、小区里溜达,随处可见不拴绳随地大小便的宠物狗。人家怕了,避之不及,一不留神踩了一脚屎,绝对恶心。更有甚者,有的狗在街心花园、单位门口、居民楼门口大便,主人视而不见,严重影响市容环境,让人牙根痒痒。

其实国家对城市养狗是有明确规定的。重点管理区域每户只准养犬一只,禁止烈性犬和大型犬。外出散步系好狗链,注意避让老人、孕妇、残疾人和儿童;犬只乘坐电梯应避开高峰时段,并为犬只戴上口套,或把犬只放入大包、笼中,及时制止犬只吠叫。训犬员应立即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以维护公共卫生。同时,养犬人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犬只登记和年检,注射狂犬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明,等等。各地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Xi出台了《Xi限制养犬条例》,明确了养犬人的责任,规定了养犬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北京市养犬条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非法携犬外出等行为。同时赋予城管执法部门对街头无证卖狗行为和因养犬损害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权。但在实际执法中,很多非法养犬行为难以取证和追踪,犬病管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狗关系到城市的稳定和文明,体现统治者的治理水平。笔者认为,城市养狗治理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必须合力解决处罚力度和执法力度不强的问题。应从执行行政法规、维护法律尊严的层面采取强硬措施,精准执法,建立长效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养犬行为。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在养犬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居委会、社区物业组织等组织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提高养犬人的文明素养,倡导与养犬人签订养犬公约,通过社会共治促进文明养犬,让广大市民远离“犬患”,在“城市家园”享受美好生活。(董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