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法制教育应加强针对性


  
  目前正在进行的一项针对老年人的大型调查发现,老年人整体的维护合法权益意识比较低。在发生赡养纠纷时,愿意直接将子女告上公堂的农村老年人的比例虽然略高于城市老年人,但其比例也仅占被调查者的五分之一。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老年群体参与维权的意识很强。有关专家呼吁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   

  在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能力普遍比较低,对子女的依赖要高于城市老年人。记者在跟随北京市老龄协会工作人员在延庆、门头沟等农村作调查时,发现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子女供养和积蓄。目前在农村,"养儿防老"仍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就难以维持生计。所以老年法给农村老年人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为他们撑起了一把实实在在的"保护伞"。   

  在农村的老年人中,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对这一问题也持不同态度。文化高的更愿意打官司,这是因为他们更关注自身的生存尊严和权威性。当身为长者的尊严遭到侵犯时,他们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就更强;文化水平越低的老年人,其保护能力及手段也就更低。   

  在城市,老年人的经济能力相对独立,对子女依赖程度要低。与农村相反,城市文化水平越高的老年人,与子女就赡养打官司的比重就越低。这是因为,城市老年人的文化程度越高,对子女的依赖程度越低,而对个人名誉要求越高,对维护类似于"家丑"这种隐私的意识也就越强。一旦发生这方面纠纷时,老年人在心理方面首先就是弱者。   

  此次问卷设定有"您愿意代表街道的老年人,向上级反映老年人的困难吗?"和"街道里有人组织向上级反映老年人的困难时,您愿意参加吗?"这两个问题。无论被调查者是农村还是城市老年人,一半以上都给予了肯定回答;对第二个问题表示肯定的,还更多一些。这说明,"维权"是老年人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副主任张恺悌认为,当今这一代老年人,是"爱管闲事的一代",路件不平,总爱拔刀相助。上述调查结果提醒我们,当由社会侵权行为发生时,比如养老金未能按时领取,诊治费不能及时报销等,就有可能导致老年人的群体行为,导致社会事件,形成不稳定因素。这就提出了法制教育的针对性问题。为此,首先要加强老年人的普法教育,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等有效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老年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尚方宝剑",当有养老金、诊治费等方面的侵权行为发生时,老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次,各级政府和其他社会成员要充分认识贯彻和落实老年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改善老年人的生存环境,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另外,要针对不同地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对维权的不同心态,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律援助,以便更好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