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名老人的“维权持久战”



  老人购买的明明是调理品,但与南宁福年调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年公司)签订的却是“宣传合同”,因为没能拿到全额“宣传费”,南宁202名老人打起了一场“维权持久战”。

  他们曾经是教授、工程师、护士长、纪委书记……现在,他们自发组成维权组,按照分工,各自奔走于政府部门寻求帮助,又或者根据“情报”,在南宁各大宾馆、饭店寻找他们的“目标”。老人们以自建维权组的方式进行了近7个月的维权行动。

  71岁的柳女士是高血压、高血脂患者。她听熟人介绍,连续3天参加了福年公司的宣讲会后,掏9552元钱购买了48盒圣曲红曲胶囊。2008年11月26日,柳女士获得了签订“2009圣曲口碑推广活动宣传合同”的机会。

  根据合同,柳女士需每月邀4名新顾客到该公司参加免费吸氧、理疗、联谊会、茶话会等活动。另外,如果这4名顾客在该公司购买24盒以上的圣曲红曲胶囊,那么从次月起,该公司在接下来的12个月里,将于每月28日付给柳女士850元宣传费,总金额为10200元。“当时觉得,能吃药得健康,又能赚钱,挺好的。”柳女士遂与该公司签下了这份合同。

  2009年1月,柳女士开始每月领取850元的宣传费。2009年4月,在“买胶囊,游上海”的诱惑下,柳女士再掏9520元买了48盒胶囊。而实际上,圣曲红曲胶囊大部分仍然保存在公司,“上海游”的美梦最终也成了泡影。

  柳女士回忆说,2009年5月,福年公司称,因购进了一批饮水机,资金周转不来。从那时起,福年公司便停止给她发宣传费。

  与柳女士有相似经历的,还有另外201名老人,他们都认为自己受到了诈骗。认为这家公司用强大的宣传攻势,以及金钱的诱惑让他们购买产品,收拢大量资金后,老板就不见了,只留了一个搞卫生的人看守公司。

  2009年10月,维权组成立。他们“分工合作”:4个人专门负责走访政府、执法部门,寻求帮助;4个人专门负责整理资料、管理账目;另外4个人负责对福年公司老总罗海华追讨保命钱。

  作为维权组组长,退休了的何裕生又像曾在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当工会主席一样忙碌起来。对于维权,他的子女们已经从反对转为了支持。但更多的老人不敢让子女知道他们买调理品的事。

  维权组成立后,组员们每个周末都聚在南宁市科技馆旁的小树林里开会。何裕生和数名组员走访了南宁市工商局、公安局、检察院……然而,2010年1月11日,南宁市公安局不予立案的通知书让他们有些茫然。

  3月16日,他们收到了南宁市公安局下发的“我局经侦支队和法制处对你们举报南宁福年调理品有限公司诈骗行为,已分别做出不予立案决定和维持原不予立案复议决定”,并建议他们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立案监督。但这没有让他们心灰意冷。

  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的王玉妹律师了解了维权组老人们的经历后,摇了摇头说:“这是变相的‘拉人头’传销,有诈骗嫌疑,但要维权,没有政府部门的介入恐怕很难。”

  王律师解释说,老人们手上并没有任何证据,如欠条,证明他们没领取到足额调理品。而在购买过程中,双方签订的不是购买合同,而是“宣传合同”,这是一份劳务合同,甲乙双方转换成了雇佣关系。

  在王律师看来,若政府部门立案,负责调查取证,老人维权也许会有结果。但不能立案,这就是一起合同纠纷,属民事诉讼的范畴,需要老人们举证。“除非他们拿到对方的账目,并且上面确实有还未发放的调理品的记录,或者老人们能够出示双方认可的欠条,否则难度很大。”

  王律师表示,这类事件出现过多次,当事人都面临着维权难的困境。老人的维权意识、防范意识都比较薄弱,而这种经营模式在社会上存在一定的基础,对财富的渴望让老人掉进陷阱,目前的这种情况,只能呼吁政府部门多关注。(据广西新闻网 雷倩倩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