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父母偏心埋下"心结" 男子17年不愿赡养老人



    17年了,一直认为父母偏袒弟弟,柳城县太平镇某村的阿益从此埋下“心结”,不愿意赡养老人。老人无奈求助当地司法所。昨日,柳城县太平镇司法所干警登门劝解,这起持续17年的赡养纠纷终于化解。

  事情要从1993年6月说起。阿益清楚地记得,当时父母将家里的11.3亩承包田和24亩畲地分成四份,其中父母自己留一份,而阿益和妹妹、弟弟各得一份。由于妹妹长期在外,提出把分内所得田地转给父母。随后,阿益的父母还专门就赡养问题召开家庭会议,商定父亲和母亲分别由阿益和弟弟负责养老。据阿益回忆,不知道怎么回事,父母亲过后竟然把自己名下的土地、他和妹妹的土地直接交给了阿勇。阿益认为父母偏袒弟弟,由此产生“心结”。

  到了2005年,阿益打算用家里的老房地基建新房,又遭父母阻挠,虽然阿益最终如愿建起新房,但在他的心里又多了一个“心结”。加上阿益的妻子与母亲长期不睦,婆媳关系紧张,更加剧了阿益与母亲之间的情感对立。

  阿益的父母介绍,虽然感觉和阿益处不好,但因为老人身体都还健康,尚能自食其力,赡养之事也就再没提起,他们一直与阿勇共同生活。近几年来,阿益母亲的身体越来越差,长年患病又导致眼睛几近失明,正是需要儿子尽赡养义务的时候。今年7月下旬,老人终于主动找到阿益,提出赡养要求,孰料多年“心结”未解,阿益始终没有理睬老人的请求。阿益的父亲也曾经请村委干部调解,结果阿益就是不“搭理”。无奈,老人又找到镇司法所帮忙。

  司法所所长余建荣了解情况后,从侧面了解阿益是个性情直爽但不善言表的人。当阿益大倒苦水,诉说自己生活困难,余所长说:“你有三个孩子,这本身就违反国家政策,如果当初你不执意生下第三胎,还能得到政府奖励,每年获得一定优惠咧!”阿益难为情起来:“是啊,当初是不应该多生……”

  随后,余所长进一步劝解道:“你妈年纪大了,之前没要求你赡养,其实还是担心你的孩子小,负担重。如今她的眼睛快要失明,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我们都是做父母的人,今天你这样对待父母,今后你的子女也这样对待你,你会好受吗?你应该给子女做出榜样……”

  最终,调解经验丰富的余所长说服了阿益,阿益决定和弟弟一起承担赡养义务,由弟弟负责父亲养老,同时将1.7亩旱田转给阿益管理使用并过户;而阿益负责母亲的养老,每年一次性支付给母亲600斤谷子、240元钱、120斤花生油作为当年赡养费用。(李斌 傅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