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八旬老人黄昏恋 相恋不成反成仇



  新华社杭州12月19日电(沈鑫钰、岳德亮)一段夕阳恋,换来的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的财产、感情纠葛。说起前不久刚刚调解成功的那起离婚案件,浙江德清法院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室的冯伟平就唏嘘万千,感叹无论是二十岁,还是八十岁,择偶须谨慎,婚姻须负责。

    郑大爷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妻子因病去世。考虑到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也不理想,加上子女都没有一起生活,平时感到很孤单,于是他逐渐有了重新找个老伴的想法。像郑大爷这样的退休干部几乎也可以说是老年人中的“黄金单身汉”。2005年,他决定与小他八岁的保姆吴奶奶登记结婚。

    郑大爷的这个决定遭到了子女的反对。在他们看来,吴奶奶才到家里干活一个月,父亲与吴奶奶接触时间太短,相互了解不够,马上登记结婚似乎太过草率。而且吴奶奶自己没有退休工资,她嫁给郑大爷图的不外乎是钱财。

    尽管如此,郑大爷还是坚持了自己的想法,和吴奶奶登记结了婚,期待着婚后双方在生活共同扶持,经济上互相帮助。

    和谐的生活没有维持多久,郑大爷和吴奶奶就产生了矛盾。谁也说不清裂痕是怎样产生的。据郑大爷说,婚后不久,他就发现吴奶奶经常以各种理由骗他的钱,去补贴自己的儿女。有一次,吴奶奶和她的女儿趁郑大爷不在家中,偷了他的身份证及银行存折,擅自将他的八万元存款取走。郑大爷为了家庭和睦,没有追究这件事情,但彻底失去了对吴奶奶的信任,双方从此开始分居生活。

    而吴奶奶则有另一番理由。她说,当初嫁给郑大爷,是考虑到他有比较好的人品、修养以及稳定的经济收入。但结婚后,才发现这个人根本靠不住。特别是在她的眼睛因病失明后,郑大爷就拒绝承担作为丈夫的责任,使她心灰意冷,才导致双方感情裂痕。2009年12月,吴奶奶向法院起诉,要求郑大爷支付抚养费。经调解,郑大爷答应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

    曾经时髦的“闪婚”老人居然到了为抚养费对簿公堂的地步。郑大爷每月支付着抚养费,心里越来越觉得不是滋味。他觉得,尽管他作为吴奶奶法律意义上的合法丈夫,有抚养她的义务,但吴奶奶是儿女双全的老人,他并不是唯一对她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两人在一起作为正常的夫妻生活也不过一年时间,却使自己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想到这点,他决定结束这段婚姻。

    对于郑大爷的离婚请求,吴奶奶表示同意,但她主张,郑大爷应该给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于她今后的生活及后续治疗。

    受理这起案件后,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且涉及到错综复杂的家庭矛盾,德清法院决定委托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以期使纠纷得到和平解决。受托调解的人民陪审员冯伟平给两位老人以及双方子女做了大量的工作,使他们认识到,既然双方已经不能在一起生活,对一些细节纠缠不清反而使自己感到更加烦恼,并且不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客观上也缩短了快乐的老年时光。

    在他细致的调解下,郑大爷和吴奶奶以及他们的子女逐渐恢复了理智,并最终促成了调解协议。郑大爷自愿补偿吴奶奶18000元,每月500元的抚养费不再支付。两位老人心平气和地在离婚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夕阳是迟到的爱,夕阳是未了的情……”无论是社会学、婚姻学,还是法学专家,都为老人再婚问题提过不少建议。冯伟平说,经过这个案件,他觉得,要经营一段成功的黄昏恋,最关键还是要在结合前经过长期磨合,坦诚相待,才能达到爱在互相照料、互相供给、互相慰藉中的目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