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起诉6个儿女要求每周回家探望


 
                            法庭现场

  八旬老人“争讨”探视权   六儿女互不相让庭上大吵

  央视《今日说法》报道:2010年11月24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个家庭纠纷案。朱家的四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而把他们推到法庭的正是他们已经83岁的老父亲,老父亲要求大女儿承担每月400元的赡养费,向其他儿女“讨要”探视权。

  八旬老人的凄凉晚年

  朱大爷的家在北京琉璃河镇水泥厂宿舍2层,一所60平方米的小两居,里面的设施很简陋。老人更多时候都是闭目养神,保姆说,老人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很少说话,更极少下楼,楼下稍一吵闹他就心烦、血压飙升,唯一的运动就是在屋里扶着转一圈。朱大爷的老伴儿于2010年9月去世,从那以后老人就更下不了床了,虽不能下地走路了,但头脑依然清晰。

  大儿子和老人住同一小区,两家相距一栋楼,但很少探望。远嫁山东的大女儿,近10年间,除了每月按时邮寄赡养费外,很少与父亲通电话,更别说来家探望。

  朱大爷说:我现在净躺着,寂寞。

  子女推诿

  老人寒心

  朱大爷的律师说经济紧张、精神寂寞和缺乏安全感这三个原因把老人逼上了法庭。子女们介绍说,父母的生活费和保姆费6个子女都均摊了,老人的退休金基本上是不用动的,但让老人动怒的事情恰恰是因为退休金而引起的。

  1995年,孩子们的母亲突发疾病被送到了诊所急救,需要垫付医药费,结果老人发现一直由小儿子掌管的退休金账户上钱少得可怜,大儿子质疑被小弟侵吞了父母的十几万退休金,引发了严重的家庭冲突。2009年秋天,朱大爷自己住院,账上没钱,子女之间互相推诿的一幕就再度上演了。

  因为急救费用发生的这两次冲突,让老人觉得经济上缺乏保障,当时老人就动了心思,要依靠法律明确儿女们的赡养义务,坚决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告了自己的6个子女除了要赡养费,他还加上了子女们必须每周回来探望他。

  家庭成员的关爱不可替代

  央视《今日说法》栏目采访中华女子学院的李明舜教授。他认为家庭成员的关爱对于老人来说具有不可替代性,同时,因老人财产引发的赡养问题越来越多,已经冲击到传统社会的伦理。老人朱大爷专门强调了子女的探望,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包括经济上的帮助、生活上的照顾、精神上的慰藉。子女尽赡养义务不应该以获得或者是将来获得财产作为前提条件,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自由处置的权利,任何子女来没有权利干涉。而在尽赡养义务的时候,几个子女不应该攀比。

  被推上被告席后,几个子女都有了一些改变,现在大儿子夫妇白天都呆在父亲家,而其他的4个在京的兄弟姐妹每周也都来父亲家转一转,小儿子和大儿子表示,自己毕竟离老人近点,现在关键是要照顾好老父亲让他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