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怒告楼上邻居索“清静权”



    因楼上邻居家污水渗漏和噪音污染,导致自己身心受损甚至中毒,七旬老人郭老先生将对方告上法庭。昨日,此案二审开庭,郭老先生称为了“清静权”宁可自掏腰包给楼上房屋铺地毯。

  遭污染告楼上邻居

  今年76岁的郭老先生诉称:他住在盐田区沙头角一住宅区的某栋312房。

    2008年以来,他楼上的住户空调机、阳台下水道和厕所排污管道的污水,多次发生渗漏。楼上房屋的业主将房屋出租,租户经常发生超过40分贝的噪音。
 
  郭先生认为,楼上住户的污水噪音等污染,不仅导致自己的房屋屋顶、墙壁多处污损,还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甚至导致他中毒。

  为此,郭老先生将楼上业主某公司和实际产权人吴先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对方道歉,并赔偿其房屋修理费、住宿费和诊治费1.4万余元。

  一审判楼上赔礼道歉

  盐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楼上房屋厕所排污管道破裂,导致污水渗入郭老先生家中,影响了其正常生活,该房屋实际所有人吴先生应该进行赔礼道歉。但郭老先生提交的诊治费、维修费、住宿费票据,由于无法证明和楼上房屋渗漏有关,法院不支持其索赔。

  二审老人愿掏腰包换清静

  郭老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院提出上诉。庭审中,郭老先生表示他年事已高,曾经受过工伤,脑部有后遗症,不能忍受较大的噪音。自己上诉并不是为了钱,是要“清静权”,只要求楼上业主约束自己的租户,不发出超过国家标准的噪音。他还表示只要吴先生象征性赔偿自己1.4万元索赔的百分之一,即140多元,这笔钱自己实际也不会要。

  郭老先生还表示,为减小楼上噪音,他自己可以出几千块钱帮吴先生家铺地毯。

  吴先生的代理人则表示,他们已按郭老先生的要求,将房屋租给带孩子的稳定人家居住。尽管郭老先生愿意出钱,但深圳的天气比较潮湿,一般家庭都不会选择铺设地毯。

  法官在审理后,将双方分开单独做了调解工作。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