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闪婚”更易“闪离”



  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18日讯 76岁的张大爷家住龙沙区,身体硬朗,是退休干部,有着颇高的退休金。两年前老伴去世,老人忍受不了一个人生活的寂寞,便有了找个老伴的念头。他觉得人老了身边总得有个人陪自己聊聊天,照料生活起居,不然自己生病连个拿水拿药、通风报信的人都没有。

  在邻居的介绍下,张大爷认识了比自己小22岁的李女士。李女士离婚多年,身边只有一个上大学的女儿,她能说会道,让张大爷满心欢喜。

  现今男找“保姆”,女找“靠山”的现象在老年人再婚问题上普遍存在,张大爷不想在财产问题上给儿女留下什么麻烦,于是他对婚前财产做了公证。以为这样便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可以踏实地安享晚年生活了,于是便与仅仅相识20天的李女士领了结婚证。

  然而,婚后的生活并非张大爷所期待的那样幸福快乐。李女士每天都出去打麻将,不但不照料张大爷的生活起居,连家务都不做,再加上年龄与性格上的差异,两个人是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闹,家庭战争愈演愈烈。

  春节前,他们又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这次李女士变本加厉,将家里面的东西是能扔的扔,能砸的砸,张大爷一气之下心脏病发作住进了诊所。从此之后李女士便没有了踪影。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李女士仍是音讯全无。为了尽快远离这段梦魇般的日子,近日,张大爷来到了龙沙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龙沙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林昌儒表示:如今,因财产处理不当、对婚姻认识不清等造成老人再婚失败而引发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老年人再婚“闪离”案件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部分老年人的婚恋观不正确,有的老年人认为岁数大了,不能像年轻人一样挑挑拣拣,能搭伴过日子就成了。没有建立起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就匆忙成婚,只会给晚年增加痛苦。

  对此,法官表示,老年再婚是得之不易的幸福,所以,再婚前应先打牢感情基础,详细了解对方的现状。再婚后的老人们要互敬互爱,求大同存小异,避免把现配偶与原配偶作过多的比较,这有益于再婚后共筑爱巢。切勿如张大爷般匆忙行事,勉强结合,势必日后“水火不容、徒增烦恼”,使自己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作者: 赵丹阳 王辉    来源: 东北网-鹤城晚报     编辑: 王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