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否可以因父母过去未尽抚养之责为由而拒绝赡养父母?


  通常情况下,父母必然会抚养自己的子女,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父母无力抚养子女,无法履行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和赡养请求权都是一种相对权。相对权是由特定人对特定义务的履行而得到实现的权利。按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够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但是由于特殊情况致使父母没有能力担负抚养之责,而使子女的权利无法得到实现;待子女成年独立生活了,父母年老,已丧失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要求赡养,按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子女有经济能力,就应依法履行赡养义务。要知道,子女的赡养义务并不是以抚养为前提的,如果子女拒不履行义务,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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