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成障碍 老人维权好艰难


  四川成都市武侯祠大街黄劲松年老多病,诊治费用开支大,没有收入来源。5名子女都有工作,但全部拒绝赡养老人。2010年重阳节,黄劲松向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根据本地生活水平和5个子女的经济能力,最终判决每人每月向黄劲松支付一定生活费。

  现象:赡养案件占涉老案件重头

  生活在成都石人南路社区托老所的吴黛宜老人则与黄劲松处境不同。

  吴黛宜的两个女儿都在成都,然而,母女间毫无往来却已长达5年。当年老伴过世后,她把房子给了经济条件不好的小女儿,由此引发的家庭矛盾最终导致两个女儿都不愿赡养母亲。

  记者调查发现,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况不在少数。据统计,赡养案件一直是涉老民事案件中数量较多、矛盾十分突出的部分。赡养问题大多缘于年轻人道德和法律意识的缺失。

  调查:老人艰难迈出维权步伐

  截至2009年底,四川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317万余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9%,居全国第二位。全省2008年到2009年老年人口的增速为6.07%,远超全国3%的平均增速,老龄化发展水平超过其他省份。据预测,四川60岁以上老龄人口将在2036年达到最高峰值2500万人。

  人口老龄化到来,老年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子女赡养、房屋产权等传统纠纷越来越常见。

  然而,由于老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因此在利益受损时不知如何为自己维权,常常是大费周折却收效甚微。此外,受文化程度和传统观念影响,许多老人担心打官司会加深与子女的矛盾、害怕使自己的处境更加艰难而不愿或不敢起诉。

  呼吁:让制度为老人权利“护航”

  老人如何更有效地维权?“努力突破‘亲情防线’为自己维权,才能在客观上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中国西部大开发研究中心人口研究所教授王学义说,很大一部分老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都和子女有关,老人千万不能忍气吞声,“赡养老人既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义务,无论子女如何强调不赡养老人、干涉老人婚姻的理由多么充分,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最关键的是让制度给予老年人可以维权的支撑。”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凊认为,保护老人是全社会的责任,应当从每个社会个体做起,除制度支撑外,也离不开公民道德的提升。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全社会应该在全面、准确了解老人的需求后,拓展老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域,着力在涉及老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婚姻、继承、住房等领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