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人争吵后一病不起 邻居赔偿1.9万余元


    与邻居争吵后,已过花甲的何老伯一病不起住进诊所。他认为自己的病是争吵引发的,与之争吵的邻居王某一家要承担赔偿责任。近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一家要对该事件承担30%的责任,赔偿何老伯总计1.9万余元。

  何老伯与王某一家曾多次发生口角。2009年11月8日上午7点多,王某一家为了何老伯在家门口公用部位铺设瓷砖一事,再次与其发生激烈争吵。争吵后,何老伯气鼓鼓回到家中。当他老伴不久回家时,发现何老伯已倒在地上失去知觉。经抢救,何老伯的脑出血得到控制。此后,他的脑出血、高血压病多次发作,三次住院治疗。

  何老伯起诉后,被告王某一家认为,何老伯在其家门口公用部位铺设的瓷砖高出地面,还将脱排油烟机、淋浴器、卫生间管道接到外面,这些行为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为此要求他恢复原状,在交涉过程中也未发生肢体冲突,至于原告发生脑出血,是他本身患有高血压病,因此不同意赔偿。

  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法医对何老伯的病因作了司法鉴定,结论为:与他人发生言语冲突与其发生的脑出血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目前何老伯颅脑损伤后遗症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根据法医鉴定,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作者:徐亢美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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