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搭乘购物车下车摔伤,超市赔偿1.3万余


   

案情简介:

2007817上午7时许,年逾60的原告搭乘“大润发康桥店”班车前往康桥超市购物。班车到达目的地后,当原告下车并行至距车门2左右处,由于没有超市工作人员管理,被后下车的乘客推拥致其倒地受伤。原告当即被送往诊所住院治疗,经诊所诊断,原告系右髌骨骨折,为此共花去诊治费7514.42元。后原告之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同年9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解决。 

评析: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向顾客提供免费班车,此乃营销之策略,尽管系免费,但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管理责任。且超市下客处无管理人员维持秩序,造成乘客下车后向前拥挤将原告推倒受伤,此于被告疏于管理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