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百万棺材本砸邻居"租车行" 被骗血本无归


    本报讯(记者 杨玉娟 通讯员 庆森 景华)三明一位退休的六旬老人陈先生,为了能创收,用自己多年积蓄的100多万元购买了6辆小车,租给了杨某的“汽车租赁公司”。岂料,该公司是无证经营,陈先生的6辆小轿车被骗走:或抵押、或典当、或过户给他人。近日,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了这起上百万元的汽车租赁诈骗案,并将杨某抓获归案。

    现年27岁的杨某是龙岩漳平市人,今年1月他在三明市城关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实际上他并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而且该公司只有一辆小轿车。为了能将这个公司做大做强,他说服自己的邻居陈先生来投资。陈先生本来有一辆小车,被说服后,拿出积蓄买了另外5辆车。

    之后,陈先生并没有查问杨某是否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能力,就和他陆续签订了6辆汽车的租赁手续,将车全部交给他经营管理。

    可几个月过去了,陈先生只收到杨某付给的其中一辆轿车的1万元租金,其他5辆车的租金都没收到。而此时,杨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陈先生几经查找发现,6辆各种品牌的小轿车被杨某抵押、典当出去,有的甚至被过户到别人户头上。陈先生血本无归,欲哭无泪,只好报警。

    接到报案后,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经侦大队对杨某展开调查,并将其上网追捕。7月31日,三元警方在泉州市区将杨某抓获,并为受害人陈先生追回了6辆小轿车,为其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公安机关提醒大家,除了将车租给他人要谨慎外,将车租给租赁公司也要留个心眼,一定要查看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和投入运营资金等,尤其对那些想长期合作的车主更要多长个心眼,除了要为自己的车安装GPS,还要做到“日查询,周见面”,并督促其及时归还,千万不要为谋取小利,而将车租给没有资质的租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