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言与想象


       《丝路花雨》问世之前,恢复历史上的舞蹈不大能够令人相信,近年来一方面史的知识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同时中国舞蹈艺术的发展,经过各种尝试和在国外取得的反响,似乎增加了人们研究自己文化的兴趣。《丝路花雨》、《敦煌彩塑》、《伎乐天》、《霓裳羽衣》、《金山战鼓》、《文成公主》中的乐舞,都是根据壁画、雕塑创作的具有历史风貌的古典舞蹈,节目成功与否姑且不说,而所做的尝试却以事实闯开了一个禁区。梅兰芳从古画仕女图中寻舞姿;盖叫天运用罗汉造型;三麻子号称活关公,据说他查访过许许多多的关帝庙去揣摩关羽造型的神态风骨。可见把死的雕塑、图象变为活的舞姿、动作,并不是无稽的空想,前人在戏曲舞蹈的发展上也走过这样的路。我国的壁窟、岩画、墓葬等各类文物中的乐舞形象资料,至今也没有进行过全面系统的调查、整理,假如汇集起来说是浩如烟海并不为过。即令无法考定哪个动作是汉代的某舞、哪个舞姿是唐代的某舞,也无法完全恢复其原有面目,但只要分类排比,让死的姿态活起来,也毫无疑问可以显示戏曲舞蹈之前古典舞蹈的大概风貌。而各类文物中的乐舞形象正是宫廷乐舞,即为贵族服务的宫伎、官伎、家伎表演的,流行于各时期的舞蹈痕迹。只有摸索到历代,哪怕是几个主要时代的古典舞蹈,才能比较出戏曲舞蹈有什么,缺什么,能否概括"传统"。敦煌舞蹈不就是一例吗?
       当然,搞这种"基础工程"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根据图象寻找消失在遥远历史上的舞蹈,既要有艺术考古的功夫又是一番艺术创造,但我觉得舞蹈史的研究不同于其他艺术史的研究,舞蹈是形象艺术,只有文字是难以感受到历史的足迹到底是什么,没有活的形象,"传统"不可能具体的对当前的艺术发展发挥实际作用。如果通过一个专门机构,为编导、为教学提供具体可感的形象资料,形成足以体现几个主要历史时代的大小剧目,我想戏曲舞蹈的变化、发展也就道路宽阔了。能不能呢?
譬如"美"这个人类艺术都在表现的字,在我国古象形文字中原来是一个头戴高高羽饰的舞人形象,可能是从我们这门艺术中概括形成的,足见饰羽舞蹈在远古的普遍和这种舞蹈在初民审美观念发展中的重要价值了。这种舞蹈在《诗经》和上古文献中都有文字资料,形象呢?不仅各处崖画不乏形迹,云南、广西出土铜鼓饰纹上,还有很多秦、汉甚至战国时期铸造的羽舞形象,羽饰的奇特远非我们所能想象。
巫术祭祀是初民普遍存在的文化活动形式,巫术文化的观念形态自然也要表现在这类舞蹈上,跳这种舞是什么情绪不是也有些线索了吗?而狩猎、采集和早期的农作时代,初民的形象观念必然反映当时的物质世界,并首先反映与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事物,操牛尾、饰鸟羽、蒙兽皮、顶兽角不仅是装饰特征,舞蹈动作也必然是直观的形象摹拟而具有鸟兽动作的节奏和形态。此外,对朦胧意识中的神祇的敬畏,又说明初民还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存在意义和变革世界的主宰地位,他们的舞蹈不可能是充分伸展肢体,有岿然立于万物之中的自信和气魄;而"击石拊石"、"鼓之舞之"又告诉我们远古舞蹈跳的是节奏,还谈不到动作的旋律性。那么过去了几千年并已消逝的羽舞,并非神秘而不可捉摸。考古学家能根据一块陶片而复原为完好的器皿,只要尽心研究,我们也完全有可能根据各种资料恢复一些接近于历史面目的舞蹈形式,何况我们还有兄弟民族中的原始舞蹈遗存可资参考呢!
       历史上的舞蹈,有的舞名、形式、时代、特征都较清晰,如汉、魏两晋间流行的《槃舞》(或称《槃鼓舞》),同类形式的图象已发现若干幅。可以看出舞蹈与杂技结合的特点,男女合舞、独舞、槃、鼓兼用和分开等多种表演形式。动作,或者龙趋燕掠飘忽跳跃于鼓上、槃上,或者偃卧鼓上以手、肘、膝、足击鼓并有两人、三人争踏的情状。而当时舞人穿的鞋子有一种叫"利屣",是特制的舞鞋,头尖质硬踏槃踏鼓都将发出"嘎"、"嘎"的音响,合上乐曲形成交错或者交织的奇特节奏,是一个风趣、活泼并有一定技巧难度的舞蹈,同时舞人的服饰、乐队的规模、乐器种类都较具体,类似这种情况的舞蹈我想是可以恢复的。
当然绝大多数历史上风靡一时古藉文献仅存名目的舞蹈,即使偶尔发现一两幅图象并能考定是某代某舞,也摸不清原舞的形式、体裁和怎样舞法。因此挖掘历史上的古典舞主要还是运用同一时代或相近时代格调也接近的形象资料,表现同一时代的社会习俗或者题材,创作可以搬上舞台的小型剧目,但发展、创作的方法是综合形象掌握特征,通过表现同时代的生活加以补充,不急于吸收现在的"通用"语言而应保持历史特色,争取形成一条古典舞蹈--哪怕是跳跃式的发展线。有了这样的积累,也就为创作大、中型舞剧提供了素材、提供了审美依据,通过舞剧创作逐步打开时代界限,广泛运用、糅合各时期的古典舞,吸收、借鉴外国舞蹈,能有十部舞剧,中国古典舞是什么样我想也就了然了。
       总之,恢复历史舞蹈,比较全面地探索古典舞蹈的历史面目,我认为是形成古典舞蹈民族体系的前提,是基础工程。如果我们能从形象上大体摸到古典舞蹈的历史概况,并形成一个个的节目,即使做为文物保存也有价值,也将是我国古老文明的见证。而继承还是为了发展,只要我们了解并且掌握到唐舞、汉舞、先秦舞蹈是什么样子(不仅汉族也包括兄弟民族),对传统自然会有一个全面认识,并从而综合到古典舞蹈的形式、风格、美学特征,把戏曲舞蹈汇入这个本源既解决了怎么变的问题,也充分发挥了戏曲舞蹈的作用。而这样一种主张很易于被人斥之为"民粹派",是保守并有点排外。其实不然,西方的芭蕾、现代派舞蹈的方法、理论以及具体的动作、姿态、技巧完全可以放手拿来,而且两眼不应只盯住欧美,东方及世界各地的舞蹈文化,只要有益就敞开胸怀兼收并蓄,没有这方面的补充也搞不出高水平,关键是两脚必须有根,对自己的东西首先得心中有数,了如指掌,"批判"、"否定",才有根据。如果移花接木,木已无根,又哪能谈得到民族文化的发展?摹仿终究省事些,从死的文物中找活的形象的确难,而我们这一代人的任务不就是为创造前所未有的新文化奠基吗?还是让舞蹈艺术上的民族形象在我们这一代模糊而消失呢?当前,不少同志认为在创作和教学上,存在中西混杂的现象,是历史形成的过渡现象,但怎么改变这种现象?我想是急需探讨商议的。我认为我国的舞蹈艺术,只有继承、发挥世世代代创造积累的光彩才有魅力,才能立于世界的舞蹈文化中享有不愧于悠久文明的声誉,别人的好我们赞美,并移来在我国发展,同时也学习、吸收用来丰富我们。可是取消自己的光彩以任何一种"先进"取代,即使呈现一时的繁荣也绝难持久的存在下去。研究、发扬自己的传统,不管来早或来迟最终仍然是必由之路。假如文学艺术上没有了民族的形象,那末民族的精神也变熄灭了!
       以上的见解似乎不过是种想象,而人类的创造又有什么不是起自于想象呢?想象也好,做为一种腔调呼吁几声,倘有不以为"非"而思一试的研究家、创作家,则此文也就不算徒托空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