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性质的不同分类


一、按行业用电性质分类

可以分为:居民类用电、商业服务业类用电、工业类用电和其他用电四个类别。界定电价类别原则如下:

1、工业类用电

工业用电是指利用电力作为初始能源从事工业性产品(劳务)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加工和维持功能性活动所需要的一切电力。

2、商业服务业类用电

商业、服务业用电(下称商业类用电)是指在流通过程中,专门从事商品交换和为客户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的有偿服务,并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所需的电力。

3、居民类用电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下称居民类用电)是指城乡居民住宅中正常的居家生活使用的电力(如居家照明、家用电器用电等),但在居民房内的家庭商业性用电、家庭工厂用电除外。

可与居民用电同价的机构用电:

1、市、区财政实行全额或差额管理的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用电,以及部队办公和营房用电。

2、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

3、政府在用地、税收、资金等方面已给予政策优惠的,且其产品以供应深圳市场为主的蔬菜和养鸡用电,以及稻田排灌、农业脱粒用电。

4、根据粤民福[2002]2号《关于扶持我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通知》,对举办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孤儿和弃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的220/380伏用电。社会福利机构执行居民类电价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

5、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学生宿舍、澡堂用电。

其它类用电:

其他类用电是指除居民类用电(包括可与居民用电同价的机构用电)、商业类用电、工业类用电外的用电。

二、按用电容量大小分类

可以划分为居民用电、普通用电、大量用电和高需求用电等四个类别。其适用范围如下:

1、居民类用电:与以上按行业用电性质分类一致。

2、普通用电:普通用电适用于低压(380伏/220伏)供电,或专用配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用电。

3、大量用电:大量用电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且专用变压器容量在101千伏安及以上至最大容量为3000千伏安的用电。

4、高需求用电:高需求用电适用于10千伏以上电压供电和最大需量为3001千瓦及以上的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