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系统断路器或熔断器级差配合要求


在直流系统中使用断路器与熔断器时,有关级差配合的具体要求有哪些,怎么使用才能减少事故发生,电工天下小编整理了直流系统断路器或熔断器的级差配合要求,供大家学习参考。

直流系统断路器或熔断器级差配合要求

110kV及以上变电站的直流电源系统直流断路器及熔断器的级差配合,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直流电源系统从蓄电池出口到各极断路器配置,如果要使用直流断路器,则保证全部使用断路器,如果要使用熔断器,则全部使用熔断器。

注意,不要把直流断路器与熔断器混合使用,会因直流断路器和熔断器动作特性不同造成越级动作。

2、直流系统使用的断路器要使用具有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不能将普通交流断路器用于直流系统,已使用的须限期整改。

使用进口的交直两用断路器时,注意直流开断能力的校核;新投变电站的定货及交接验收,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进行。

3、为确保直流系统各极断路器及熔断器在直流系统短路事故时的选择性,直流断路器或熔断器的上下级级差配合应不小于2级,应保证在2-4级的级差配合;蓄电池出口总断路器或熔断器与次极配合应保证3-4级的级差配合。

4、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输出回路装设直流断路器的,级差配合应和蓄电池出口相一致,以免出现级差配合失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