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的12条安全操作规程


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参考如下:

1、检修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承担。无证人员,严禁违章作业。

2、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须满足用电安全性需要。

3、检修现场禁止使用裸露导线、花线搭接临时电源,必须采用橡皮电缆。

4、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5、电气设备移装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带电的线头。

6、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器具。

7、检修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由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

8、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9、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10、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1、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2、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的行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