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逃生演练方案


一、演练活动的目的
  通过疏散演练,增强学校领导和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师生自护、自救抵御灾害事故的能力,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顺利逃生,为打造长春小学“平安校园”,建设和谐校园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订如下消防疏散演练活动预案。
二、演练原则
  坚决做到:安全第一,确保有序,责任明确,落实细节。 三、疏散演练指挥部成立
 1、疏散演练领导小组
  总指挥:刘进      副总指挥:刘青羽  张习昌
成  员:蒋富、张丽莎、周江南 、丁倩 各班班主任 
 2、演练人员职责分工:
  总 指 挥:刘进 负责整个疏散、自救的协调与指挥。
  抢    救:蒋富 负责学生人员疏散和抢救。
  后    勤: 刘青羽负责后勤保障,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广播音响:张习昌  负责整个演习现场讲解。
  联络协调:张丽莎  负责对疏散到操场学生的安抚与人员清点。
四、具体演练活动安排
  (一)演练时间:2015年4月29日下午2:10
(二)做好演练预演组织工作:
  1、对学生进行演练的安全教育工作,把一些要注意的地方要跟学生反复宣讲,确保演练安全、万无一失。
  2、各班能学会迅速组编成两队,从前门出,为了提高撤离的速度,最好边撤离边组队,形成一个动态组队、撤离的局面。在逃生过程中,学生应该弯腰大步行走,不得冲跑,同时用红领巾、手帕或衣袖等捂住口鼻。
  3、各班走一走撤离的路线,各位老师明确其职责。各楼层的保护引导人员在楼梯口、转弯口等要指挥学生安全撤离,确保队伍的安全。
(三) 疏散路线及顺序安排
  按出操线路疏散。全体师生到学校操场中央集中,按一年级 、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的顺序排列队伍。
  职责:维持疏导秩序(先到先撤),保障线路畅通,保护学生上下楼梯安全。
五、正式演练
  大队辅导员宣布:“长春小学火灾逃生演练开始”。火警报警声在校园上空响起,校领导得知信息后,立即启动消防安全紧急预案,一方面发播紧急求援疏散命令,另一方面拨打119报警,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1、警报信号:一分钟长铃。(当学生在撤离时,广播发出火警报告:模拟拨打“119”火警电话:当同学们听到警报声后,各班立即从前后门形成一定的动态队伍,当班级有了一定的队伍后,在前面的班级立即进行撤离。)
  2、广播告诫学生:(播出内容:各位老师同学们,我校教室发生火灾,请大家不要恐慌,不要拥挤,一定要在班主任老师的统一带领下,用自备的毛巾或红领巾(有条件的可以沾上水),有序逃生到安全地点(操场),消防叔叔马上来救你们。请大家不要慌张,听从各班班主任老师的指挥下,有秩序地进行疏散,注意用湿毛巾或手帕捂住口鼻,弯着腰撤离火灾现场……)
  3、听到警报铃声,其他老师迅速到达各自岗位。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在第一时间内到达教室内。
  (1)及时关闭电源开关。
  (2)指挥和组织学生迅速从教室撤离,并按照预定的疏散线路疏散。
  4、在防火疏散演练中,以首先保护学生安全为前提,保证学生全部疏散后再撤退。
  5、各人员指引学生及时正确地逃离“火场”。
  6、各班班主任再次清点本班学生人数。
  六、演练终止状态
  A、现场指挥报告:报告总指挥,全校278人现已安全脱险,无人员受到伤害。
  B、计时员向现场指挥报告:报告总指挥,用时10分,全体人员疏散完毕。
  C、宣传小组向现场指挥报告:现场秩序井然,同学情绪稳定。
  D、总指挥:“事故已经排除,险情已经结束,下面我宣布紧急疏散演练圆满结束,学校恢复正常秩序。”疏散演习准备
七、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1、通过消防演练达到安全教育目的,各班级要在演练前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安全常识、自救、逃生知识的教育,使每个学生都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
   2、所有参练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个个参加,听从命令,不得擅自指挥或干扰指挥,全体值日教师佩带值日标志。
  3、疏散过程要按消防培训知识进行{湿毛巾捂鼻、低身前行},保证消防演练严肃性,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又要注意演练中的安全,不追跑、拥挤、推搡,更不得喧哗、开玩笑;以防意外发生。如发现有人摔倒,应将其扶起,帮助一起逃离危险地。
  4、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声后,全校师生立即快速、有序、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严禁重返教室,以免影响疏散通道的畅通。
  5、在岗加强巡视,防止意外以生。
  6、离开危险地后,按升旗仪式的队列顺序集中到操场,队伍不要散开,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如情况需要,则听从领导指挥,疏散到校外安全地带)。
  7、考虑到安全因素,楼房所有门窗保侍畅通。
  8、总结评比。这次活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就各班的组织疏散情况,组织评比.

 

 

                               昆寨乡长春小学
          
                                    201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