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坍塌事故预防及救缓措施


  A、已建厂房坍塌事故应急救缓措施:

  一、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坍塌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二、响应程序  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之前,事故单位应按着救人优先的原则,同时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抢救重要资料和财产,在此基础上,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指挥中心领导和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了解事故情况,立即研究部署抢救方案,上级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听从上级的统一指挥,坚决执行上级的决定,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

  三、处置措施
  (1)挖掘被掩埋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区。
  (2)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
  (3)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

  四、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抢险指挥部。

  五、消除伤员口、鼻内泥块、凝血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舌头拉出,以窒息。

  六、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发生。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方。 

  七、尽快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八、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九、加强基坑排水、降水措施;迅速运走边坡弃土、材料机械设备等重物;加强基坑支护,对边坡薄弱环节进行加固处理;削去部分坡体,减小边坡坡度。

  十、现场安全员应对脚手架、井架、塔吊等施工设备倒塌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订相应的纠正措施,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调查等有关处理报告,并上报集团应急抢险领导小组。

  B、在建厂房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一、坑、沟、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1.5米以下的,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

  二、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

  三、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或外运,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四、基坑、井坑的边坡和支护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

  五、挖孔施工应按照“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六、各种模板支撑,必须按照模板支撑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必须满足要不能减少和扩大,特别是采用木支撑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时坍塌。

  七、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

  八、距临时围墙2米内不能搭建宿舍、仓库等设施。

  九、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

  十、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十一、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十二、除建筑物一般不能采用推倒办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十三、架子上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或其他材料,防止架子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