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发生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1)科学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制定预案也

  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科学分析和论证,制定出严密、统一、完整的应急反应方案,使预案真正具有科学性。

  (2)实用性。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企业现场和当地的客观情况,具有适用性和实用性,便于操作。

  (3)权威性。救援工作是一项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性工作,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工作的管理体系,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权限和各级救援组织的职责和任务等一系列的行政性管理规定,保证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应急救援预案还应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保证预案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保障。

  1997年7月29日,原化学工业部发出了《关于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大化学危险源管理的通知》(化督发[1997]459号)提出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提纲”。对编写内容要求如下:

  (1)厂区的基本情况;

  (2)危险目标的数量及分布图;

  (3)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4)装备及通讯网络和联络方式;

  (5)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和训练;

  (6)预防事故的措施;

  (7)事故的处置;

  (8)工程抢险抢修;

  (9)现场医疗救护;

  (10)紧急安全疏散;

  (11)社会支援等。

  此提纲虽然是针对化学行业提出的,但其预防和救援的程序也可以适用于其他行业。不同的行业可以根据行业的特点编写“预防事故的措施”和“事故的救援”内容。

  核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与其他涉及危险物质的应急响应基本上是相同的,主要的差别在于大多数危险物质事故的危险是可以看到、嗅到或听到,而核辐射事故就不一样。因此在编制事故应急计划时,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以确定潜在的辐射危害,并通知公众和应急工作人员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控制和缓解事故后果,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保护环境。我国核电厂应急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核电厂概况:说明主要设施的功能和安全设施等。

  (2)核电厂周围的环境概况:介绍核电厂周围人口分布、气象、气候、地理、地形、地貌、水文、土地利用、交通运输等。

  (3)应急计划区:介绍应急计划区划分的依据和划分结果。

  (4)应急组织与职责划分:描述场内应急组织的体系、职责分工以及与场外应急组织的关系。

  (5)应急状态分级:描述应急状态的分级原则、各级应急状态的特征和始发事件。

  (6)应急响应行动:介绍在不同的应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行动及其组织实施。

  (7)应急设施与设备:说明为进行应急响应建立或设置的应急设施及其功能和仪器设备配备。

  (8)应急能力的维持:说明应急培训、应急演习的计划和安排,提出对应急计划及其执行程序的修订。

  (9)记录与报告:规定各种应急准备工作、应急响应的记录和报告制度。

  (10)附件:应急执行程序。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特别强调了对重大危险源、使用有毒物品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除此之外,对易燃、易爆、有毒的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都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生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2)生产装置区、原料及产品储存区发生毒物(包括中间物料)意外泄漏或事故性溢出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3)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4)发生全厂性和局部性停电时应急预案。

  (5)发生停水(包括冷却水、冷冻水、消防水以及其他生产用水)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6)发生停气(包括工厂空气、仪表空气、惰性气体、蒸汽等)时的应急预案。

  (7)生产装置工艺条件失常(包括温度、压力、液位、流量、配比、副反应等)时的应急预案。

  (8)易燃、易爆物料大量泄漏时的应急预案。

  (9)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有:)发生洪水时的应急救援预案;)遭受台风或局部龙卷风等强风暴袭击时的应急救援预案;)高温季节针对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寒冷气候条件下(包括发生雪灾、冰冻等)针对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发生地震、雷击等其他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10)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11)发生爆炸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12)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综合性事故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13)生产装置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14)其他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