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3.1总则
3.1.1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项目部人员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增强项目部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的组织工作,建立完善可靠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的保障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处置方案。
3.1.2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09版;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
3.2事故特征
3.2.1危险性分析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建筑施工具有高处作业、立体交叉作业频繁,生产流动性大,农民工多,工期紧张等特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等事故,此外,火灾、中毒和中暑也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多发事故。
3.2.2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1)高处坠落:高处坠落是指施工人员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作业时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在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事故是常见多发事故,居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之首。高处坠落多发生在洞口、临边作业、脚手架、模板支拆、龙门架(井字架)等作业中。
2)物体打击:物体打击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砖石块、工具、材料、零部件等从高处下落以及崩块、锤击、滚石等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物体打击在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以及交叉作业时容易发生。
3)坍塌:坍塌指在土方开挖或深基坑施工中造成的土石方坍塌;砼浇筑过程中的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外架搭设、使用及拆除过程中架体坍塌;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的坍塌;拆除工作中的坍塌。
4)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指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在使用中,因缺少防护和保险装置对操作者造成的伤害。建筑施工中比较常见的易导致伤害的机械有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装饰工程机械、搅拌机、土石方工程机械以及各种起重运输机械等。
5)触电: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未采用TN-S系统,不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未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未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均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6)火灾: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电焊作业过程中电气弧光、光花、焊渣等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施工现场随意吸烟乱丢烟头引起的火灾;工人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拉设不规范,有乱拉乱接现象,引起火灾;工人在宿舍内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质引起火灾。
7)中毒与中暑:人工挖孔桩中,地下存在有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堂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工人在高温或强辐射(特别是湿度大、无风)环境下作业等容易发生中暑事故。
3.2.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建筑施工是一个特殊的、复杂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各种因素多变的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甚多,属于事故多发行业。上述事故可能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生,轻则造成人员受伤,重则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3.2.4各类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是由安全隐患导致,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能够减少事故的发生。
1)高处坠落事故前的征兆
(1)未编制有针对性的高处坠落防范的专项方案;
(2)临边、洞口及外架防护不严;
(3)不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架上嬉戏、打闹、酒后上岗,不遵守劳动纪律。
2)物体打击事故前的征兆
(1)高空作业时,投掷物体;
(2)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未随手放在工具袋内;
(3)外架架体内封闭不严,外架外侧面未用密目网封闭严实;
(4)高空作业中,对斜道、过桥、跳板无人负责维修、清理,上面杂物过多。
3)坍塌前的征兆
(1)土方坍塌前的征兆:
①深基坑无支护或未按方案进行基坑支护、开挖土方;
②未随时注意检查基坑土壁变化,有裂纹或有土粒连续滚落时施工人员未及时撤离施工现场;
③不按从上而下逐层挖掘,采取掏挖;
④基坑边材料、施工机具等荷载超过规定;
⑤雨季施工基坑边坡无防雨措施;
⑥地下水位高无降水措施或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
(2)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前的征兆:
①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未进行设计计算、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无方案搭设或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就实施;
②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支撑系统中未设置水平、纵、横三向剪刀撑和纵、横向封顶杆;
③使用不合格的支撑材料;
④支撑系统与建筑物之间未设置外连装置;
⑤模板支撑体系未经验收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
3)外架坍塌前的征兆:
①脚手架无方案搭设或未按方案搭设;
②外架基础未满足承载力要求;
③脚手架搭设工人未持证上岗,搭设外架不规范;
④外架与建筑物之间的拉结被拆除;
⑤外架拆除过程中未按方案措施要求违章拆除。
4)机械伤害前的征兆
(1)机械设备未按说明书安装、未按技术性能使用;
(2)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
(3)对运行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时,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4)机械设备带病运作。
5)触电事故前的征兆
(1)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
(2)临时用电架设未采用TN-S系统,未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3)雨天露天电焊作业;
(4)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5)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未采用安全电压;
(6)高大机械设备未设防雷接地;
(7)电工违章操作或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6)火灾事故前的征兆
(1)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
(2)电焊作业过程中电气弧光、光花、焊渣等引燃周围物体;
(3)施工现场随意吸烟乱丢烟头;
(4)工人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拉设不规范,有乱拉乱接现象;
(5)工人在宿舍内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质。
7)中毒及中暑事故前的征兆
(1)人工挖孔桩中,地下存在有各种毒气,未向井内送入新鲜空气;
(2)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
(3)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用腐烂、变质食品;
(4)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
(5)工人在高温或强辐射(特别是湿度大、无风)环境下作业容易发生中暑事故。
3.3应急组织及职责
3.3.1应急组织:
由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组成施工现场应急自救小组,项目经理任小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为小组成员,项目需配备一名经过培训的卫生急救人员和保健医药箱及必需的急救器材。应急组织机构图如下:
    
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3.3.2职责
事故应急自救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事故应急自救指挥部。施工现场应急自救小组负责事故的现场抢救和应急处置及报警工作。
1)项目经理职责
(1)发生事故时,担任现场救援的总指挥,负责调配各种救援物资及有关人员;
(2)负责向外部救援队伍、机构的求援、报警工作;
(3)负责将现场情况向分公司、公司及当地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
2)项目副经理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当项目经理因故不能在现场指挥时,履行项目经理职责;
(2)针对项目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项目部进行模拟演习工作。
3)技术负责人职责
(1)对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
(2)负责组织编制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4)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职责
(1)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指挥,按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工作;
(2)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3.4应急处置
3.4.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按本项目部的应急预案要求,启动项目部应急预案,及时向所属分公司和公司报告,项目部无法处置时,应立即启动分公司或公司应急预案,如事故严重可越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110、119、120报警求救,争取最快时间实施抢险抢救。

(2)发生项目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各级救援人员应根据专项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3.4.2各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仔细观察伤员的神志是否清醒,并察看伤员着地部位及伤势情况。
(2)脊椎骨骨折时,应注意搬运方法,搬运时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脚,传送过程中颈椎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3)对于无心跳、呼吸的伤员,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4)如果腹部有开放性伤口,应用清洁布或手巾等覆盖伤口,不可将脱出物放回,防止感染。
(5)若发现伤员耳朵、鼻子出血,可能有脑颅损伤,千万不可用手拍、棉花或纱布去堵塞,以免造成颅内压力增加和细菌感染。
2)坍塌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基坑坍塌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①发现基坑边坡变形超过报警值时,应立即安排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②发生塌方后,应立即指挥作业人员尽快撤离危险区域,确认无二次塌方的危险后,方可实施抢救;如还有二次坍塌的危险,则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③清理坍塌土方不可使用机械,应人工清除,避免对伤员的二次伤害。造成内伤、脊椎伤害和骨折的,不可晃动或移动受伤者。应多人平托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置于平坦的地面上及时进行止血和人工呼吸。待医务急救人员到后,进行抢救。
④在自救的同时,应派人保护现场,防止事情扩大,为今后的事故调查提供真实依据。
(2)模板、外架坍塌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①切断电源,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②向幸存者和有关人员询问失踪者在坍塌时所处的部位及活动情况;对坍塌物进行勘查,并分析坍塌后可能存在的险情和人员幸存的安全部位。
③搜寻人员进入现场前应做好个人的安全防护;必要时附带一根救助引导绳,以便随后的施救工作。
④抢救队员进行坍塌堆进行搜寻过程中,要注意人爬动的痕迹及血迹,以便找到受伤人员;遇到被埋压人员,采用听、看、敲、喊等方法寻找和确定被埋压人员的具体位置。
⑤只要认为现场还存在被埋压者,都应采取手工清理和使用小型切割破拆器材;在挖掘到接近被压者时,所有的施救工作都应使用手工工具来进行,除非被埋压者已完全露出且无被伤及的可能。
⑥当发现被埋压人员后,为防止造成二次伤害,可采取救援气垫、方木、角钢等支撑保护,必要时也可用手刨、翻、抬等方法施救。
⑦为保证施救过程安全和顺利地进行,要对现场提供良好的照明。如果现场存在二次坍塌危险,就必须对不稳定部位进行支撑加固,或者预先破拆搬移开这些危险的构件。
3)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脱离电源。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
(2)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置
①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②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确保其气道通畅,并用5S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③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
(3)现场急救方法: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随意移动伤员,如确实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s;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则可暂停心肺复苏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后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4)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现场人员采用呼喊、电话通知、敲击物品等方法通知其它人员取得帮助,并将设备电源切断。
(2)向医院求援,对现场受伤人员采取临时包扎和止血等操作。人员器官或肢体如果受伤脱离躯干,应对受伤部分采取保护措施,以待后期再植。
(3)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人员抢修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的规定,以防事故的扩大和二次事故发生。
(4)制定恢复实施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伤的部分设备。
(5)当发生重大的起重伤害和机械伤害事故时,必须及时启动应急联动。
5)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指挥小组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如有人员烧伤还需拨打“120”急救,并及时按应急处置程序进行求援和报告。
(2)组织扑救火灾。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外,指挥小组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3)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达到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4)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切勿四处跑动。
(5)保护现场。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清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6)中毒、中暑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毒气中毒事故
①发现中毒人员无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施救,由专业人员施救。
②患者救出后,应将患者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注意患者保暖。
③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对神志不清者应将头部偏向一侧,以防止呕吐物吸入呼吸道引起窒息。
④查找气体中毒原因,排除隐患,防止事故扩大或再发生。
(2)食物中毒事故
①进食时间短的可以催吐。用筷子或手指等轻刺激咽喉部,诱发呕吐。
②用塑料袋留好呕吐物或大便,带着去医院检查,有助于诊断。
③不要轻易地服用止泻药,以免贻误病情。
④出现抽搐、痉挛症状时,马上将病人移至周围没有危险物品的地方,并取来筷子,用手帕缠好塞入病人口中,以防止咬破舌头。
⑤如症状无缓解的迹象,甚至出现失水明显,四肢寒冷,腹痛腹泻加重,极度衰竭,面色苍白,大汗,意识模糊,说胡话或抽搐,以至休克,应立即送就近医院救治。
(3)高温中暑事故
①发现中暑人员后要及时脱离高温环境,迅速将病人移到阴凉、通风地方,垫高头部,解开衣扣,平卧休息,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变化。
②用冷水毛巾或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和大腿根部等部位,或用30%洒精擦身降温,并补充淡盐水、冷西瓜水、绿豆汤等含盐清凉饮料,清醒者也可服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
③对日射病者应严密观察意识、瞳孔等变化,头置冰块或冰帽,以冷水洗面及颈部,以降低体表温度,有意识障碍呈昏迷者,要注意防止因误吸呕吐物而引起窒息,将病人的头偏向一侧,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④对重症中暑者应立即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3.4.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与通知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用电话或其他快速方法立即报告分公司,分公司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质量安全处。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人员手机电话24小时开机,公司内部应急救援联系电话详见附录四;社会应急求援联系电话详见附录五。
2)信息上报
(1)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质量安全处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2)事故的分类与报告程序:
①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以上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②发生一般事故的信息上报程序
发生一般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立即报告所属分公司,分公司接到报告后,报公司质安安全处或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外地分公司报托管公司,托管公司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事故发生项目部在取得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确认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监、公安、工会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③发生较大事故以上事故信息上报程序
发生较大事故以上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联动,立即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公安、武警、医疗救护等部门报告,争取最快时间实施抢险抢救。
在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社会求援的同时项目部还应向所属分公司报告,分公司接到报告后向公司质安安全处或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外地分公司报托管公司,托管公司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事故发生项目部在取得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确认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监、公安、工会等有关部门报告。
④事故单位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将事故的正式快报逐级上报到公司和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事故快报表样详见附录八。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项目部→所属分公司→公司质量安全处→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指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3.5注意事项
3.5.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注意事项:
(1)首先检查防护器具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
(2)根据专家组的讲解,正确使用防护器具。?
3.5.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1)首先检查抢险救援器材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
(2)根据专家组的讲解,正确使用抢险救援器材。?
(3)使用中抢险救援器材损坏及时更换。?
3.5.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事故处理应严格按本应急预案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必须经评审同意后方可。
3.5.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1)受伤人员在没有能力摆脱被困环境时,在救援人员没有到达之前,尽量保存自身体力等待救援,在救援人员到来时,尽最大能力进行呼救,遇塌方掩体情况,被困人员尽量用衣裳等布织物掩盖口鼻呼吸,防止被呛。
(2)受伤人员伤势不严重,且有能力摆脱困境时,应尽快逃离危险境地,并查看周围有无被困人员,同时向救援人员呼救。
(3)发生事故时互救应遵守的原则:
①对窒息或心跳骤停的伤员,要先复苏,后搬运;
②对出血的伤员,应先止血,后搬运;
③对骨折的伤员,应先固定,后搬运。
3.5.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1)正确判断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决不能因怕扩大事故影响,对不能组织抢险自救的,强行组织自救,而不向外部请求救援。
(2)事故现场一定要做好隔离防护,禁止抢险救助以外的人员进入现场。
3.5.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救援结束后,立即查看事故现场是否还有不安全因素,是否还有被困人员,并采取妥善防范措施。
(2)抢险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整个过程进行评审,分析和总结,找出预案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评审及修订,使以后的应急预案更适用。
3.5.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和对外信息发布时,必须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的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接受采访,发布信息,更不能夸大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