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张掖天邦安全管理制度》和《张掖天邦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我公司处理锅炉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基本程序和依据。
第三条? 坚持“采取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救援抢险与单位自救相结合”的应急工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第二章? 锅炉安全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及职责
第五条? 抢险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
2、分析灾情,确定事故应急方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
3、发生事故时,负责抢救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4、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5、为抢救提供物质保障及其他保障条件。
6、负责内、外信息的接收和发布,向上一级救援机构汇报事故抢救情况。
7、组织本预案的学习、演练和改进。
8、负责了解、检查各抢救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或改进意见。
9、适时调整各部门人员组成,保证抢救组织正常工作。
10、对本预案的执行或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审和表彰。
11、向有关新闻机构发布信息。
12、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事故报告。
第六条? 抢险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
1、总指挥? 吴志强总经理
职责:负责应急指挥工作,发布抢险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协调各部门工作内容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对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2、副总指挥? 李彦军生产经理
职责:负责指挥技术人员及应急工作,对抢险抢修作业依据技术规范,提供准确可行的抢险方案。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负责消防和警戒人员的安排,布置善后和现场保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刘有国主任负责,刘朕科、李灵春、蕾婷等任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并按指挥部的命令进行上、下级联系,根据技术人员的意见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处理结束后,向公司总指挥递交事故处置报告(或总结)。
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小组:
(1)抢救抢险组:组长:张成山 成员:刘学荣 韩清玉
职责: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应急处理,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锅炉爆炸后进行及时抢救抢险。
(2)消防扑救组:组长:贾多华 成员: 刘元国? 邹磊
职责:负责准备公司内消防器材及应急防护用品,锅炉爆炸后如有火情,公司义务消防人员穿着消防服立即投入扑救灭火工作。
(3)警戒疏散组:组长:李灵春 成员:李霞 张权
职责:负责安全保卫,布置警戒,控制人员有序疏散。
(4)后勤保障组:组长:周婉婷 成员:马小红?
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抢救物资和通讯保障。
(5)医疗救护组:组长:张建婷 成员:陈丽? 徐红霞
职责:联系急救医院,组织对伤亡人员实施抢救和处理。
第三章? 事故预防与预警
第七条? 危险源的监控,蒸汽锅炉运行的监控,主要是锅炉的压力、温度和燃烧情况。锅炉运行时,要定时巡回检查,并随时监控运行压力和温度,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锅炉运行的安全。
第八条? 蒸汽锅炉运行中遇特殊情况的处理
1、锅炉超压
(1)现象:
① 压力表指示压力急剧上升超过锅炉最高容许压力。锅炉汽化引起超压时,压力表抖动甚至压力表晃动。
② 安全阀起跳。
③ 系统局部变形、泄漏或开裂。
(2)处理:
① 停止燃烧设置的运行(要维持循环水泵的运行)。
② 锅炉超压时,如安全阀未起跳,应立即手动打开安全阀泄水降压。
③ 定压装置失效,而引起超压时,应对压力控制系统重新调整。
2、锅炉汽化
(1)锅水超温汽化
① 现象:
a、锅水超温汽化时,锅水的温度急剧上升,超温报警器报警。
b、锅水超温汽化,同时锅水压力也突然上升,安全阀自动排出蒸汽。
② 处理:
a、锅炉超温汽化时,应立即紧急停炉。
b、向锅炉补进冷水,排出热水,降低锅炉温度。
c、因系统恒压装置失效,引起压力降低或系统泄漏,经大量补水,仍不能维持压力而造成汽化的,应立即紧急停炉。
(2)锅水局部汽化
① 现象:汽化管段发生水击或炉管震动。
② 处理:发生严重的锅水局部汽化时,应停止燃烧设备运行(循环水泵继续运行),开大汽化回路回水阀,增大水流量。
3、爆管事故
(1)现象:
a、爆管时,有爆破声并可听到水流的喷出声。

b、炉膛由负压变正压,且有蒸汽、烟气和水,由炉墙各孔门喷出。
c、炉膛火烟发暗,燃烧不稳定或熄灭。
d、排烟温度下降。
e、锅炉压力下降,补水后压力仍下降。
(2)处理:
a、水冷壁管或对流排管、爆管,如裂口较小还能维持运行,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后停炉。
b、虽经补水,但压力仍然不能维持,或其他原因无法运行时,应立即紧急停炉。
c、停炉后,应关闭锅炉的出水阀门与回水阀门。
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因水循环不良,造成锅炉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水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时。
(2)锅炉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3)循环水泵或补给水泵失效时。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6)不断给水泵、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7)外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严重威胁锅炉安全时。
第九条? 报警
1、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生锅炉缺水,锅炉超压、锅炉爆管等安全事故,经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及事故处理措施处理后,事态仍继续扩大而无法控制,发生锅炉爆炸或可能发生锅炉爆炸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值班人员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及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等。
2、通过电话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指挥部根据事故程序,决定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拨打119、110及120。
4、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第四章? 事故应急处置
第十条? 进入现场的各支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抢救工作。
第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
尽快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抢救方案。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抢救行动。
第十二条? 着火源控制
由公司抢险救灾指挥部下属的义务消防队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穿着消防服,使用消防水枪或其它灭火器材扑灭可能扑灭的火险,,如果火势过大,就将着火点分割,分片进行扑救。如火势蔓延则立刻报警(火警电话:119)。
第十三条? 现场警戒
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第十四条? 现场医疗急救
1、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医院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工作。
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4、送医院时要做好伤员的交接工作,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5、疏散撤离:
(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
(2)警戒疏散组组织和指挥引导污染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第五章? 应急结束
第十五条? 事故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结束。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事故进行总结,对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第六章? 后期处置
第十六条?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及时进行处理,使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并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救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通信与信息保障
报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第十八条? 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关键岗位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第十九条? 应急物资:消防器材、工具、沙袋、铁锹、水泥、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八章? 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条? 培训:年初制定计划时,同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知识辅导、防火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锅炉事故的处理。要求每位员工都有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一条? 演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并上报安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全公司综合模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指挥能力。检验警戒疏散组、抢救抢险组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公司员工撤离、疏散到指定位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人数。检验应急抢救抢险组是否熟练操作抢救器材(如,堵漏和消防工具);是否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是否分为多个抢救梯队有组织的救火;是否能够迅速准确地切断电源;是否进行自我保护。检验后勤保障组是否在不同险情的情况下,对抢险救灾所必需的物资供给保障工作及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各抢救小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寻找差距,取长补短,总结经验,及时推广。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预案制定的缺陷。
第九章? 奖? 惩
第二十三条? 在抢救抢险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的人员,公司应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等。
第二十四条? 在抢救抢险过程中,不服从命令的,或玩忽职守的人员,公司也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等。
第二十五条? 事故处理完成后,指挥部办公室写出事故处置报告(或总结):内容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包括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等)、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本单位存档备案。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预案的解释权属于总经办。

二○一二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