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的目的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堆劳动者身体及生命财产严重危害的事件。为确保官窑煤业有限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够安全、迅速、有效的排除险情,及时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保证救援工作有序进行,达到防止次生灾害,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伤亡和损失的目的,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官窑煤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官窑煤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或可能引发各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工作原则
(1)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3)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
(4)坚持自救互救的原则。
(5)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
二、职业危害事故分析
XX煤矿主要从事以煤炭开采及地面辅助生产与经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粉尘、噪声、有毒化学物质等重大危险源。以上重大危险源一旦应发职业病危害事故,往往会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害程度极大。
(一)有毒有害气体危害
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或慢性中毒,并且甲烷还具有爆炸危险。
1.甲烷涌出主要来源是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及采空区、地质破碎带涌出。
2.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主要来源于井下爆破、煤炭自燃及煤尘、瓦斯爆炸事故等。
3.硫化氢主要来源是有机物腐烂、含硫矿物水解、氧化、自燃及老空积水涌出。
(二)高温危害
由于受地质、气象条件及设备运转发热等影响,有些场所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采掘工作面、地面露天工作场所、室内场所及其它温度异常地点温度可能会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工作人员身体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三)噪音危害
噪音主要产生于矿井主通风机、压风机房、主井绞车房、局部通风机、带式输送机等设备工作时。噪音超过一定数值后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对从业人员听力、情绪及工作效率造成严重影响。
三、职业病事故级别
根据事故类型、危害程度、事故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能力,及事态发展趋势及抢救事故所需的力量和资源,我公司将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丁级: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未发生灾变。
丙级:发生灾变,危害较小,无人员伤亡。
乙级:发生灾变,灾情较大,有人员受伤。
甲级:发生灾变,灾情严重,有人员伤亡或被困。
我矿在制定预案时应结合企业实际,并参照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矿山企业响应分级标准。如果发生国家规定的Ⅰ级(特别重大事故)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Ⅳ级(一般事故)启动最高级别响应。
Ⅰ级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Ⅱ级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
Ⅲ级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100万元,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
Ⅳ级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四、防治职业危害事故措施
(一)预防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措施
1.加强通风,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
⑴ 机电工区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主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启动备用通风机。
凡因机电事故而突然停电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将无风区内的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进风巷中,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必须按规程及措施规定进行,严禁无风作业、无风放炮。
⑵通风工区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防设施等要建立巡查制度,通防队每旬至少全面检查测定一次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及采掘工作面等地点风量,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满足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要求。
⑶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及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
⑷煤矿井下实施爆破时,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
2.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3.加强采空区管理。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4.加强瓦斯排放和巷道贯通管理。杜绝盲巷,停风超过24小时的盲巷必须立即封闭。
5.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备齐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设置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定期标校。
7.杜绝失爆,提高供电质量,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
8. 凡揭露或接近老空区、废弃巷道均需制定专门的防治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措施。
9.加强自救器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检验更换,保证完好和正常使用。
10.熟悉避火灾路线,掌握救灾的基本知识。
(二)高温中暑的预防应对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加强矿井通风及降温措施,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气温不超过26℃,机电硐室气温不超过30℃。采掘工作面的气温超过30℃,机电硐室气温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2.加强防暑降温的组织领导,合理安排高温环境工作工人的劳动休息制度。确保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3.加强医疗预防工作,组织好作业工人的医疗互救工作,培训保健员进行中暑的初级救护和发放防暑药物等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系统疾病、消化性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肝、肾、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患者不能从事高温作业。
(三)噪音预防应对措施
1.保持设备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消音降噪的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3.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音设备。
4.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加强设备维修,减少设备老化带来的噪声。
五、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确保职业危害突发事故遇险人员的生命、国家财产少受损失,尽量将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紧张有序的顺利开展,特组建如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XX
副总指挥:XXX
成 员:各副总工程师、科长、副科长及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有关区队长、班组长和工程技术人员。
(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 总指挥职责
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向公司、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
2.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各副总工程师、科长:根据总指挥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
4.矿值班调度员: 负责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救护队、矿总工程师、矿长、公司调度室及其他领导和单位;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并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及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情况;统计并掌握出入井人员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5. 安全分管副矿长: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和救援工作,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劳动用工科科长: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和救援工作,参与噪声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通风科(区)长: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全面落实事故抢救过程中和事故处理后的通风系统调整与恢复工作,保证全矿通风系统稳定;监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及时有效检测井下空气成分;参与粉尘事故和气体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医疗室主任:负责组织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好人员护理、药物及医疗器械供应。
9.工会主席:参与事故调查和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并协助做好职工稳定工作。
10.保卫科科长:负责处理事故抢救和治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11.综合办公室主任:保证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它生活事宜。参与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指挥部命令,及时与新闻媒体沟通,并协助做好事故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12.劳动工资科科长:参与赔偿、工伤保险等善后处理工作。
13.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全面配合矿井救灾工作,根据矿长命令,迅速运至指定地点。
14.运搬工区区长: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至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运输需要。
15.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矿灯、自救器牌号,清查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未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
16.有关区、队、班(组)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有组织地撤离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如实详细地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发生原因等),并随时接受指挥部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事故处理任务。
     (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1.井下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及其作业地点甲烷浓度达到1%时,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到采区主要进风巷中,并汇报调度室。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空间内积聚的甲烷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防队值班人员。
3.正常作业的采掘工作面瓦斯突然涌出造成瓦斯超限,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组织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新鲜风流中,并汇报调度室。撤离前必须切断工作地点机电设备电源。因瓦斯异常涌出造成出现人员窒息、伤亡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搞好自救、互救。撤离期间要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灾害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4.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先救人,后救灾。立即将中毒者移至新鲜空气处或地面表。在搬运途中, 如仍受有害气体威胁, 急救者一定要戴好自救器, 对被救人员也要戴好自救器。将中毒者口中一切妨碍呼吸的东西如假牙、粘液、泥土除去, 将领及腰带松开,并 使患者保暖。
5.如果是一氧化碳中毒, 中毒者还没有停止呼吸或呼吸虽已停止但心脏还有跳动, 要立即给中毒者闻氨水解毒, 并解开衣服, 搓摩他的皮肤, 使他温暖以后,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果心脏也停止了, 就要迅速进行体外心脏按摩,同时进行人工呼吸。
6.如果是硫化氢中毒, 在进行人工呼吸以前, 要用浸透食盐溶液的棉花和手帕盖住他的口鼻。
7.如果是二氧化碳窒息, 情况也不太严重, 只要把他抬到新鲜风流中稍作体息后, 就会苏醒。假如室息时间较长, 就要进行人工呼吸。在进行人工呼吸前, 先要搓擦他的皮肤。
8.在救护中, 急救人员一定要沉着, 动作要迅速。在进行急救的同时, 可请求矿上派医生来救治。
9.对于接触甲烷造成窒息的昏迷患者,以改善缺氧,解除脑血管痉挛、解除脑水肿为主,应进行输氧、静脉滴注普鲁卡因,有条件的地方可在高压氧仓内给氧。对重症患者,在输氧的同时要给予一定抗生素药物,以预防感染的发生。
10.对于接触二氧化碳造成窒息的昏迷患者注射呼吸兴奋剂,给予抗生素预防继发感染,CO2结合力下降者,静脉滴注碳酸氢钠或乳酸钠;四肢痉挛者,可给较大剂量的镇静剂;有肺水肿、脑水肿者,可进行相应的对症处理。
11.对一氧化碳轻症急性中毒者,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中,保持患者呼吸道畅通,吸入新鲜空气,可很快恢复;对中度和重度中毒者,除上述处理外,呼吸停止者,应进行人工呼吸和加压给氧,注射呼吸兴奋剂;昏迷不醒者,可给以普鲁卡因静脉点滴,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脑水肿。要注意预防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12.对氮氧化物轻度中毒者,迅速使患者脱离现场;中度或重度中毒者给予输氧、人工呼吸、注射兴奋剂,极严重患者应加压给氧,有条件的地方可用高压氧仓治疗;有喉头水肿、痉挛者,应及早实行器官切开,并滴入异丙基肾上腺素、麻黄碱、普鲁卡因、可的松等药物。
13.对硫化氢轻症急性中毒者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中,窒息患者应施行人工呼吸或输氧,并注射呼吸兴奋剂,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维生素丙及10%的美蓝注射液液等药物,注意并预防脑水肿或肺水肿的发生,预防感染,用清水或碳酸氢钠液清洗眼睛等。
(四)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
1.轻症中暑的患者,让其迅速离开高温或日照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或阴凉处,适当吹风并给以清凉饮料,稍休息可恢复正常;头痛、头晕、恶心等症状明显者可给以消暑药物,亦可很快恢复正常。
2.重症中暑者,应送医院抢救治疗,根据病情分别以补充水分和电解质为主;昏迷者应积极处理昏迷,并要注意预防休克和脑水肿的发生。
(五)噪声应急救援预案
1.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出现异常噪音或噪音指标超过国家最高环保标准时,要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开启备用设备并通知矿调度室。
2.定期体检发现职工听力严重下降或出现严重烦躁情绪,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