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民爆物品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1事故特征

  1、储存民爆器材的井下存放点发生火灾,或存放点以外发生有可能蔓延到存放点的火灾。

  2、发生燃烧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3、民爆器材被盗、被抢、丢失及其它意外流失。

  4、运输民爆器材途中,发生翻车、燃烧、爆炸或丢失。

  2应急组织与职责

  a)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应急自救组织以安全科、调度室及火药发放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安全科长担任,成员以上全体人员组成。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②带领全组人员,开展抢救、自救工作。

  (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①在组长的带领下开展抢救、自救工作。

  ②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3应急处置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凡发生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险情)之一的,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经贸局、公安局、安监局、县政府办公室、,并视其情况与消防队、县人民医院等部门联系救援,并及时做好情况的续报工作。

  安全事故(险情)发生后,当事人或在场人立即向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势态发展,尽力自救。公司领导接到发生事故(险情)报告后,立即命令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全力控制势态的扩大。

  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安全科汇报。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民爆物品在存放点发生爆炸后,在场人员应立即封锁现场,并将出事地点、时间、事故情况立即报告调度室、安全科。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到现场后,待救援组长判断无第二次爆炸发生的前提下,救援伤员,转移其它物资,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并对事故情况和损失如实汇总上报。

  (2)若发生爆炸物品失窃、火药发放人员应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安机关(电话:110)。安全科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破案,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若运输民爆物品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以及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及时封锁现场,将民爆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派专人看守,并在前后安全距离范围内设立警示牌,迅速采取有效抢修措施,尽快使车辆恢复良好状态。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告,公司立即派得力人员前往出事地点进行处理。

  c)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1、发生事故,应迅速向县公安局报告。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

  2、报告内容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及原因的初步分析。2、采取的抢救措施、人员伤亡情况。3、可能发生的事态发展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d)报警电话:

  调度室

  安全科:

  4注意事项

  1、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公司的稳定工作,加强伤员的治疗,协调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2、积极配合政府或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在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期间,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与事故相关及知情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并保证联系方式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