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员工纠纷应急预案


  一、概述

  为了认真贯彻某市、区两级建委的指示精神,保证本施工单位内的民工杜绝发生纠纷事件,维护本市的社会稳定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1、 应急预案领导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安全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经理室
  电话:

  三、人员分工及职责

  1、组长:项目部经理担任,负责组织指挥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2、副组长: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人担任,负责协助组长应急预案的具体指挥和协调工作。
  3、领导组成员及响应组成员:在项目部应急预案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
  4、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纠纷事件调查及收集证据工作。
  5、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纠纷事件的上报和文件收集工作。
  6、项目部材料科:负责预防纠纷事件的事态扩大,做好纠纷民工思想工作。
  7、项目部工程科:负责协调发生纠纷人员,调查事件原由。
  8、项目部财务科:负责纠纷事件的款项支付工作。

  四、民工纠纷事件预控

  1、项目部积极响应某市、区建委的文件规定要求,为在施职工办理“实名制卡”,规范劳务用工管理。配备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避免和减少民工纠纷事件的发生。
  2、项目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书,约束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每月建立职工考勤、工资发放台账,按规定要求支付职工工资(不低于某市最低工资标准)。
  3、一线工长和劳动力管理员经常性的了解分包单位的职工动态,人员流动情况、思想动态情况、籍贯属地情况等(公司明令禁止分包单位使用纠纷事件易发的属地籍贯职工)。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使民工纠纷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4、项目部对本单位内的民工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告知职工发生纠纷后的正常申述程序,禁止职工发生个人过激行为。为了预防恶意讨薪事件发生,项目部也将纳入本预案的控制范围,及时查明纠纷情况后,如属于恶意讨薪事件的,公司项目部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严控职工非法游行、上访或过激行为发生。对较大的恶性事件,公司项目部将积极主动的申请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的援助和裁决。

  五、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的纪律和奖惩规定

  1、 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指令就是命令的观点。
  2、 应当树立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的思想。
  3、 在预案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外出等情况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4、 在实施预案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
  5、 对于在实施预案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批评、处罚或给予行政处罚。
  6、 在实施预案过程中,不服从命令的,将给予批评或处罚。
  7、 在实施预案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8、 在实施预案中,受到伤害的,按照工伤待遇处理。
  9、 事件处理完毕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件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情况,受表扬、奖励、批评、处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在本企业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