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着火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为了应对发电机着火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厂各级人员对发电机着火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消除事故隐患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及设备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依据《安全生产法》、《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上级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及电厂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1.3 本预案含应急处理和应急救援双重含义。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为原则,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4 一旦发生设备事故,应做好现场控制,控制危险源,避免事故的扩大,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1.5 本预案报上级部门备案。
2 概况
2.1事故现象
2.1.1发电机内部着火:
(1)机组电压、电流、功率值出现异常;
(2)机组有冲击声,并可伴有差动、定子转子接地等信号和事故停机;
(3)火灾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
(4)发电机盖板和风洞门等处可有烟冒出,并有绝缘焦味。
2.1.2集电环着火:
(1)在发电机集电环处有烟火冒出,并有绝缘焦味;
(2)严重时可伴有转子接地、失磁等信号和事故停机;
(3)波及电缆时,发电机盖板有烟冒出;
(4)波及发电机时,可有与发电机内部着火相同的现象。
2.1.3照明及测温电缆着火:
(1)在发电机风洞门和盖板等处有烟冒出,并有绝缘焦味;
(2)定子、发电轴承、空冷器等温度及风闸信号均可异常;
(3)波及发电机时,可有与发电机内部着火相同的现象。
2.2事故造成的后果:
(1)机组事故停运;
(2)集电环和电缆烧损;
(3)测温和照明电缆烧损;
(5)发电机严重损坏;
(6)有毒烟雾造成厂房空气污染。
3 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紧急操作组、应急专业组(下分:电气专业应急组、机械专业应急组、水工专业应急组)、消防救援组、物资保障组、后勤医疗保障组、保安救援组、通讯保障组,以上统称“事故应急小组”。
3.1.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重大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救援的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小组成员由厂长、副厂长及厂长工作部、生技部、安监部、发电部、维护部、保安部的负责人组成,厂长任组长,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和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重大部署;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3)针对本厂的各种设备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4)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
(5)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6)负责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7)事故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事故处理过程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1.2应急操作处理组:
应急操作处理组挂靠在发电部,为应急处理的日常值班系统,由发电部当班值班员和ON-CALL人员组成。发电部主任为事故应急操作处理组第一责任人,当班值长为事故应急操作处理的第一指挥人。为防止事故扩大,当班值长可以直接调度运行人员和专业应急组协同进行事故应急操作及处理。
应急操作处理组职责:
(1)认真开展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认真执行“两票”制度和设备操作监护工作,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3)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专业应急组和其它事故应急小组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救援;
(4)根据具体设备事故状况,及时主动采取对事故设备、场所的隔离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发生设备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应同时密切注意监控其它在运行的设备状况,避免事故的波及;
(6)当有发生危及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可能情况时,应及时警告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
(7)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协助指挥开展其它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8)协助保安救援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和保护工作;
(9)协助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工作。
3.1.3专业应急组
专业应急组挂靠在维护部,维护部各专业班队即为各专业应急组,成员为所有班队员。维护部主任为专业应急组的第一责任人,各班队长为各专业应急组的第一责任人。当发生设备事故时,由维护部主任、班队长指挥相关专业救援人员参加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专业应急组的职责:
(1)根据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应急处理;
(2)协助后勤医疗保障组进行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疏散工作;
(3)协助进行现场恢复以及事故分析、调查工作。
3.1.4消防救援组由厂义务消防队组成,当生产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时,由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其主要职责是:现场救火,人员及物资抢救、疏散。
3.1.5物资保障应急组由车队、供应人员组成,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其主要职责是为事故处理、救援提供车辆、抢险物资及备品备件保证,协助现场救护伤员。
3.1.6后勤医疗保障组挂靠物业公司,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其主要职责是为事故处理、救援提供医疗及食品保证,现场救护伤员。
3.1.7保安救援组挂靠物业公司,保安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及厂区的保卫工作,确保事故现场不遭破坏。
3.1.8通讯保障组挂靠在维护部,通讯班班长为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通讯保障组全力确保生产、调度电话的畅通,确保值长岗位全国直拨电话的畅通。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事故起因
(1)发电机内部绝缘损坏并发生短路引起发电机内部着火;
(2)集电环集碳发生环火,波及电缆和发电机;
(3)风洞内照明和测温电缆着火,波及发电机。
3.2.2事故的预防
(1)按规定进行发电机预防性试验,防止定子相间接地和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的相间短路;
(2)按规定进行转子匝间短路试验,匝间短路严重的应及时消缺;
(3)加强发电机通风和温度监视;
(4)建立严格的发电机检修现场管理制度,避免发电机内部遗留金属异物导致短路;
(5)定期检查清扫集电环集碳和碳粉,防止环火;
(6)定期检查励磁电缆和风洞内的电缆温度和绝缘情况;
(7)按规定进行机组自动装置、保护装置、同期装置的配置和检验,保证其可靠动作。
3.2.3根据本事故的特点,应做好下列物资的准备
(1)在每台机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防毒面具;
(2)在中控室、供应部仓库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和消防防护服;

(3)在供应部仓库,配备一定数量的定子线棒和转子磁极。
3.2.4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应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完备。
3.2.5各部门应按照《××××电厂防止重大设备事故实施细则》规定,做好事故预防各项工作。
3.2.6维护部应每季度进行一次通信设备、厂房消防报警系统、工业电视系统、逃生警报系统的检查维护,并形成记录。
3.2.7供应部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救援物资的清点、核实工作,对过期的物资应及时处理并立即予以补充。
3.2.8保安部应每季度进行生产场所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及时清点补充过期、丢失、损坏的消防器材。
3.2.9车队应加强车辆维护,随时保证有应急备用车辆。
3.2.10医务所应加强应急抢救医药器具和药品的管理,日常急救药品、药具配备齐全。
3.2.11值班待命制度
(1)值班待命区域为××城城区;
(2)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不应全部离开待命区域,凡有离开待命区域的,应指定有临时负责人;(3)应急操作处理组的值班方式按ON-CALL制度执行;
(4)其他事故应急小组人员,离开待命区域时均应履行请假制度,各部门均不得安排或批准某一具体专业所有人员离开待命区;
(5)车队、医务所应24小时有人值班;
(6)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应24小时配戴并维护好个人通信设备,当接到应急救援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
3.2.12厂部和各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通过事故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并不断修改完善。
(1)厂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联合演习,演习按照预案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应急处理程序进行;
(2)各专业应急组每年应按预案规定的分工负责部分进行一次分部演练;
(3)安监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以使应急救援人员具备相关的救援知识,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使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的能力。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 本事故预案的启动以运行值班员现场检查确认发电机风洞和集电环处着火为启动条件。
3.3.2 应急报告和指挥
(1)生产现场人员发现烟火或焦味后,应立即报告运行当班值长;
(2)当班值长接到报告但未发现异常信号,不能明确判断是否着火的,应立即安排值班员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同时紧急通知运行ON—CALL人员进场(中控室)待命;
(3)值班员到现场后未发现明显烟火,不能判断是否发电机着火的(如在××层风洞门附近仅有少量的烟),应报告值长,值长应安排ON—CALL人员应两人一组,带防毒面具、着防护服打开发电机风洞进行检查;
(4)监视到明显着火的现象,判明着火或得到现场值班员、ONCALL人员确认着火报告的,值长应立即启动应急操作和处理程序,命令ON—CALL人员进行现场应急操作和处理,并向厂长和生产副厂长报告;
(5)厂长和生产副厂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程序执行过程中,如由于自动和保护装置动作使某一步骤已完成的,则检查确认后执行下一步。
3.4.2紧急停机操作
(1)立即在中控室或现地进行按紧急停机按钮停机,若操作不成功,应立即在现场投事故电磁阀和切出口开关并确认;
(2)当机组转速下降到35%ne时,开始进行手动加闸制动停机。
3.4.3系统隔离
(1)切出口隔离开关和灭磁开关及其操作电源;
(2)切发电机风洞照明电源。
3.4.4灭火
由于明显的着火现象而进行紧急停机和系统隔离,未进行风洞检查的,灭火前,ON—CALL人员应打开风洞检查确认是否发电机着火。严禁用砂子、泡沫灭火器对发电机和集电环处进行灭火。
(1)若为发电机内部着火或电缆着火已波及发电机的,运行ON—CALL人员应立即关闭发电机风洞门,接好消防水软管,打开本台机组的消防水阀×290进行灭火;
(2)若是集电环处或风洞内照明电缆着火、则用1211灭火器灭火。若已波及发电机盖板下的励磁电缆,值长应命机械专业应急小组打开发电机盖板进行灭火。
3.4.5进行发电机水喷淋灭火的,确认火熄灭后,运行ON—CALL人员关闭消防水,并进入发电机风洞内进行检查确认。进入风洞检查应戴防毒面具。
3.4.6灭火后,值长、厂长分别向中调调度、桂冠公司和集团公司汇报事故及处理进展情况。
3.4.7应急操作处理以灭火完成为终结点。
3.4.8应急救援程序
本程序由厂长、生产副厂长或其授权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启动。
3.4.8.1厂长、生产副厂长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同时指挥电气、机械、水工应急专业组和后勤医疗组进场(中控室后)待命。
3.4.8.2指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3.4.8.3指挥专业应急组协助进行灭火。
3.4.8.4组织抢救现场可能出现的伤员。
3.4.8.5灭火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必要时应下进出水口闸门,发电出口挂地线。
3.4.8.6组织制定事故设备检查方案,确认设备损坏程度。
3.4.8.7组织制定事故设备抢修方案,调集资金、物资、人力开展设备抢修工作。
3.4.8.8组织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在运机组的安全运行。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安排加强厂房的供风和抽风,排除厂房的有毒有害气体,恢复厂房工作环境。
3.5.2灭火完成并恢复厂房环境后,恢复运行正常值班工作秩序。
3.5.3设备抢修完毕,应制定完善的设备恢复运行试验、操作方案,开展设备的恢复工作,避免在恢复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
3.5.4本预案以发电机并网运行并完成72小时试运行为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的终止点,由厂长宣布终止。
3.5.5应急处理和救援终止后,恢复应急处理和救援人员的正常生活工作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