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企业退休养老金标准解析


 
  从2005年至2007年,我省三年连调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增加超过了1/3,达到900元以上。昨日,石家庄市召开全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会议,转发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石市20余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今年将继续提高,大部分企业退休人员都将享受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每满一年,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等待遇。同时,此次调待(调整待遇)还将向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相对偏低和低收入等人员倾斜。

  1 今年7月1日起增加养老金   

  “继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后,今年是3年连调的最后一年。”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2005年、2006年调整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已经达到了797元,加上今年调整提高的部分,3年调整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将从2005年的635元提高到900元以上,3年增加1/3以上。   

  据悉,按照规定,今年调待范围主要为企业2006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按规定退休退职并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他们将从2007年7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不在此次调待范围。   

  昨日,记者了解到,今年石市市本级参加此次调整的共有15.1万人,县(市)区级参加此次调整的共有7.5万人。   

  此次调待将分为四步:第一步进行普调;其次对特殊群体进行再调整;在普调、特调的基础上,再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调整;最后是对特殊照顾人群进行再调整。

  2 90%以上的资金用于普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调待将以普惠为主,将有90%以上的资金用于普调,争取让每个退休人员都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同时,考虑到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强化了对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今年对普调的政策做了调整,由过去按缴费年限调整改为与缴费年限挂钩(体现效率)和增加绝对额(体现公平)相结合,并适度增大了按绝对额调整的比重。   

  按照政策,凡是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都将享受到两部分普调:一部分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办法,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每满一年,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另一部分按绝对额增加,在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每月还将再增加55元,退职人员每月再增加35元。   

  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见月进年”。但缴费年限满一个月才可进为一年,不采取“见天进月”的办法。   

  据记者了解,石市普调增加的养老金将与9月份养老金一起发放,9月15日,退休人员可到发放银行领取养老金。

  3 特殊调整向特殊群体倾斜   

  在对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普调的基础上,今年还将对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相对偏低等人员倾斜,在普调的基础上,这些人还将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退休科技人员   

  按照规定,2006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员中,被评授为正高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每月再增加60元。1983年9月9日职改前被评授并在退休前被聘任的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1983年9月9日职改前按国发〔1979〕279号、国科干字〔1980〕65号文件评授的相当于中级职称的干部技师)、1985年职改后被评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高级技师,退休前被聘任的,每月再增加20元。   

  在上述基础上,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中,1983年9月9日职改前被评授并在退休前被聘任的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985年职改后被评授的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高级技师,退休前被聘任的,每月再增加110元;2005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中,1983年9月9日职改前按国发〔1979〕279号、国科干字〔1980〕65号文件评授并在退休前被聘任的相当于中级职称的干部技师,每月再增加150元。 □退休早、养老金偏低人员   

  同时,按规定,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每月再增加60元;缴费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每月再增加50元;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每月再增加40元。退职人员按上述缴费年限分别增加35元、30元、25元。   

  1954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每月再增加50元;缴费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每月再增加40元;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每月再增加30元。退职人员按上述缴费年限分别增加30元、25元、20元。 □特殊调整就高不就低   

  此外,2003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再增加20元。   

  同时,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以上特殊调整都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也就是说,每位退休人员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照顾政策,而不能重复享受。   

  不过,在以上特调的基础上,凡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井下、高温及特繁等特殊工种工作满规定年限并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每月仍可再增加10元。

  4 低收入和特殊照顾人群有具体标准   

  在普调、特调的基础上,为了体现对低收入和低龄群体的照顾,今年还将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调整。按照政策,截至200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普调、特调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700元的退休人员和退职生活费达不到500元的退职人员,将适当给予照顾。即: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月最高再增加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月最高再增加40元。增加后基本养老金不得超过700元。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月最高再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月最高再增加25元。增加后退职生活费不超过500元。   

  此外,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这次调整增加额达不到100元标准的,按100元增加。原工商业者本次调整后,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精神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据记者了解,由于普调外的特调人群的一些信息需要企业提供,必须经过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审批,因此,石市特调人群养老金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

  5 对号入座计算您的养老金   

  据悉,今年我省是按照人均100元左右制定的普调方案,考虑到政策“翘尾”等因素,预算可达月人均增加110元以上,加上国务院出台的照顾政策,人均调整水平可能会更高些,是历次调待幅度最大的一次。因此,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老人准确地对号入座计算自己能拿的具体钱数。   

  例如,某企业退休人员张某,1958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退休,按照此次调待政策,他可以享受两部分普调:一方面以“按月进年”的方式,可以计算他的缴费年限为40年,因此月增加养老金为40×1.5=60元,另一方面在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作为退休人员,他每月还可以再增加55元。   

  同时,由于他是1959年以前参加工作,并且在2003年底以前退休,因此,他还符合此次特殊群体调整的两项标准“1954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35年及以上”和“2003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按照特调就高不就低,每位退休人员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照顾政策的原则,他应该享受“1954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每月再增加50元”的政策。   

  因此,张某此次调待后月养老金增加额为:60+55+50=165元。   

  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解析
    

  注:调整顺序:普调一特殊群体调整一低收入人群再调整一特殊照顾人员再调整。   

  月调整增加额=l栏+2栏+3栏+4栏。   

  退休科技人员特调月增加额:2005年底以前退休的=A栏;2006年当年退休的=A栏+B栏;去年漏调的2005年底以前退休的=A栏+C栏。   

  当地企业平均水平省直统筹企业按全省企业平均水平掌握;各市县按所在设区市平均水平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