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乡知识青年身份认定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下乡知识青年身份认定问题的通知

冀人社办(2009)15号 

    近期各市不断来信来电请示下乡、回乡、返乡等知青身份认定问题,经研究请各市县按以下意见办理:

      一、我厅将能搜集到的有关知青文件整理成册印发各市县,由各市县按国家、省及当地规定掌握对知青身份予以认定,不另行开口子。

      二、审核认定按照京、津、冀三省市知青办《关于解决自行转点插队问题的商谈纪要》(1981年9月10日)规定和冀劳人培〔1985〕46号文件,由所在的县以上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信访办调查核实报主管领导审核认定。省直统筹单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处办理。

      三、此类问题虽涉及少数人,但政策性强,若审核不严密,认定不准,极有可能带来连锁反映,引起新的相互攀比。各设区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责任,认真细致的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