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打管司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就是人们经常所说的“打官司”。老年人作为特殊群体在打官司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笔者认为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心态要平静

  老年人遇到打官司时,一定要冷静,千万不要着急。民事官司,不论是被告还是原告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不要因为你当了被告而想不通,也不要因为你是原告败诉而上火。更不要因为别人的言词过激而恼羞成怒。还要注意不要因为胜诉大喜而伤身。赵大爹就是因为打赢官司后高兴过度多喝几盅致血压升高而住进了诊所。作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身体的免疫力、抵抗力都有所下降,遇到官司时要保持平静,尤其是遇到棘手的官司时,更要冷静,这样才能想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同时,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人民法院是会秉公执法的。

  二、起诉要适当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没有必要?回答是肯定的。但是也不能盲目地起诉,也就是说在有其它更好的方法解决时,就不宜选择起诉。笔者认为应把握好三点:其一,可以自行和解的不起诉。任何矛盾的产生都是由双方或多或少的过错引起的,双方应当本着以和为责、豁达宽容的肚量,主动与对方谈心,检讨自己的过错,赢得对方的谅解,化于戈为玉帛。其二,请求组织调解可以达成协议的不起诉。出现矛盾和纠纷时,应当依靠基层组织或者老年协会调解,经过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或者达成协议后又翻悔不履行协议的才考虑向法院起诉。其三,采用起诉的方法可能会激化矛盾的不起诉。特别是起诉家庭成员更要慎之又慎。张大妈至今还后悔当初不该一时赌气把儿媳告上法庭,儿子也被追加为被告。虽然赢了官司,却伤了感情。不但儿媳妇不理她,弄得儿子、孙子都不与她说话。家庭之间的矛盾纠纷,一般情况下,应当寻求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处理为好。

  三、管辖要分清

  陈大爹因邻居侵权而起诉邻居吴某,只因吴某认识县法院的法官,陈大爹就把诉状送到州法院。州法院不受理,陈大爹还以为是官官相护。这就是不懂诉讼管辖而闹出的笑话。什么是管辖?通俗地讲管辖就是人民法院之间审理案件的分工。哪级法院审理哪些案件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老年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应当向基层人民法院(县、县级市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有特殊性的案件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住房等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总之,有关管辖的内容很多。老年人只要掌握以上管辖就够了。起诉时不要担心对方是法官的朋友还是亲戚,因为还有回避制度等监督制约机制。

  四、时效弄明白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才起诉,法院就不再保护你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而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其诉讼时效期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比如李大妈靠出租私房养老,因为承租人延付租金,李大妈不懂诉讼时效的规定而超过了诉讼时效期,结果法院不予保护,租金至今没有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