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争遗产外孙不孝顺 八旬老太一怒三改遗嘱



  近日,福州陈依姆拄着拐杖,来到福州市公证处。福州市公证处对陈依姆而言,并不陌生,她已是第三次踏进公证处的大门。这一次,她下定决心,把不孝的外孙排除出自己的继承人之列。

  陈依姆今年89岁,生有四个女儿。陈依姆的丈夫病逝前,嘱咐陈依姆,要招个女婿上门,不能让他家后继无人。丈夫的话,陈依姆一直记在心里。陈依姆有一套四层楼的房子,她对女儿们说,只要哪个女儿的丈夫肯上门,她就把这套房子给她。

  因为上门女婿不好招,四个女儿的婚事也拖了好几年,陈依姆只好不再提这件事。

  四个女儿结婚后,给陈依姆生了三个外孙、六个外孙女,其中小女儿生了两个外孙。陈依姆想让其中一个外孙过继给自己当孙子。她把这个想法跟小女儿说了,小女儿和丈夫商量后,也同意了。

  今年,陈依姆想立遗嘱,办好身后事。因为外孙小杨姓了丈夫的姓,是杨家唯一的孙子,于是,今年5月,陈依姆第一次走进了福州市公证处,办了遗嘱公证,把房子都给了外孙。

  可是,陈依姆立遗嘱的事,让其他三个女儿知道了。三个女儿指责她太偏心,如果这样分财产,她们以后就不管老人了。

  陈依姆左思右想后,今年8月,又再次踏进市公证处的大门,把遗嘱改为房产由四个女儿和外孙五个人共同继承。

  国庆节后,外孙知道了这件事,不乐意了。他经常打电话给陈依姆,破口大骂。以前,外孙小杨每周都会回来看望老人,自从改了遗嘱后,外孙就再没有踏进陈依姆家门。外孙还对人说,既然拿不到财产,他就不想姓杨了。这话传到了陈依姆那里,把她气坏了。

  近日,陈依姆第三次走进公证处大厅,老人告诉公证员,她要把自己的财产分给四个女儿,撤销外孙继承权。公证员按照规定,给老人做了笔录还录了像。

  公证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他任何形式的遗嘱。公证遗嘱,只有在其后的公证遗嘱才能取代它。像陈依姆这样,要注明另外两份遗嘱无效。(海峡都市报 苏燕梅)


(szlaon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