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无家可归 想住养老院子女反对



  耄耋之年,儿孙满堂,对于含辛茹苦养育子女数十载的父母来说,这是一个享受天伦之乐的好时光。然而,陈老太非但没能享受到这份温馨,反而不得不因晚年的赡养问题与亲生子女对簿公堂。近日,松江区法院受理了陈老太诉子女赡养纠纷一案。

  陈老太年近85岁,膝下有三子一女。2005年,老伴去世后,三个儿子提出让陈老太将老俩口的财产分配,然后由他们轮流负责照顾老人,赡养费由他们共同承担。陈老太考虑到自己一个人生活的确存在诸多不便,而且儿子的承诺也给陈老太吃了颗定心丸,遂将家产悉数分配给了三个儿子。起初,儿子儿媳们都非常欢迎陈老太来自己家中居住,但随着相处时间久了,大家在生活上的摩擦也逐渐增多。二儿子甚至以岳父岳母在家居住,而无空余房屋给母亲居住为由拒绝陈老太入住。其他两个儿子看到二儿子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便也不愿意接母亲来自己家。

  2008年,陈老太因为突发性脑梗塞而住进诊所,令陈老太心寒的是,除女儿在旁照料自己外,三个儿子很少来看望,二儿子甚至连诊所的门都没进过。且诊治费的支出除了女儿垫付一部分外,三个儿子分文未出,等陈老太出院时尚欠诊所3000元诊治费。出院后,对三个儿子心灰意冷的陈老太决定住进养老院。当她将这个决定告诉几个子女后,不仅没有得到他们的挽留,还不得不面对他们对住院费用的相互推诿。无奈的陈老太最终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三个儿子承担其尚欠诊所的3000元诊治费和养老院每月的700元住院费。

  受理案件的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如果简单的按照法律规定判决很容易。但是这样化解不了矛盾,还可能造成双方关系的进一步恶化,最后陷入老人的赡养费每次都要申请执行,也会让老人陷入缺少关心和关怀的窘境。因此,法官决定花大功夫在调节上,找准矛盾的症结,寻找调解的着力点。平息纠纷,弥补当事人之间已经受伤害的亲情,使调解工作的正面效果得以扩大。

  在确定陈老太自己确实想住养老院后,法官找到了她的三个儿子。通过交谈了解到,大儿子、二儿子不同意老人进养老院是因为担心名声不好听,说老人白白生了三个儿子,却没有人养老送终。三儿子坚持不肯承担养老院的费用,是因为他和妻子每月的收入总共不到2000元,还有个儿子在上大学,去年因妻子生病欠下2万多元的债务还未还清。

  清楚了解当事人情况后,法官考虑到大儿子和二儿子的面子问题,一方面法官与老人所在的村委会联系,由村委会帮助做宣传和解释工作,让两个儿子消除“不孝”的骂名;另一方面做两人的细想工作,让他们明白进养老院是为了更好地照顾老人,并非不孝,消除两被告心中的顾虑。考虑到三儿子的经济状况,法官去了他的工作单位。通过做工作,单位同意以其他名义补偿给三儿子一定的钱款,用以支付老人的赡养费。最后,法官又与老人的女儿联系,希望她能一起承担赡养费用。陈老太也体谅儿子的难处,同意将自己每月的农村保险费用作为养老院的支付费用,不足的再由子女分摊,以减轻子女的日常负担。调解当天,几个子女和老人的关系已经有所缓解,他们当庭表示回去后办理养老院入住手续。

  通过调解,多年的矛盾得到化解,子女也感觉到对老人的做法有所欠缺,老人本来与子女间比较僵化的关系得到了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