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老人争孩子 诉前调解未果


  丈夫段某将博士妻子王某杀害后,自己上吊自杀,这起轰动京城的命案引发连环官司。当地居委会指定女方母亲为孩子监护人后,段某父母提起诉讼,争夺孩子监护权。昨天上午,在石景山法院的人民调解室,双方当事人接受诉前调解。

  男方父母争监护权

  昨天9时,被害人王某的家人和律师来到石景山法院立案庭的人民调解室。看到记者,一名调解员表示拒绝接受采访。据了解,被害人父母将段某的父母告到法院,要求继承夫妻二人的一半遗产,并索要孩子抚养权。石景山法院受理遗产继承、确定抚养权案件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谈话,对抚养权问题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就在孩子的抚养权官司悬而未决之际,双方老人又开始争夺孩子的监护权。

  作为女方家人的代理人,孙凤菊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对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本案中,当地居委会指定孩子的监护人为外祖母。

  据石景山法院相关人士介绍,段某父母对指定监护权提出异议,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但法院还没有正式立案,目前此案处于诉前调解阶段。

  案件诉前调解未果

  昨天上午,双方当事人在石景山法院接受诉前调解。10时30分,双方先后走出调解室,段某的父亲在律师陪同下匆匆离开,没有接受记者采访。记者了解到,在此次诉前调解中,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交对孩子的抚养计划书,写明己方的健康状况、居住条件、经济状况等有利的条件。

  女方家人代理人李平律师说,“我们在诉前调解中,看到了段家的起诉状,段某父母的诉讼请求主要是索要孩子监护权,我们没有同意。”

  在遗产继承、确立抚养权官司立案时,由于孩子没有监护人,女方家人无奈将其列为被告。石景山法院负责宣传人士告诉记者,想要解决此案的遗产继承问题,首先要明确谁是孩子的监护人,这样监护人才可以代表孩子参加诉讼,同时孩子究竟是原告还是被告才能确定。晨报记者 武新

  ■庭后采访

  被害人妹妹:

  不知孩子近况

  被害人王某的妹妹和母亲参加了此次诉前调解。王某的妹妹告诉记者,案发后,段某父母把孩子带走了,他们打电话想见孩子,段某父母不接电话,现在姐姐的孩子快一岁了,一家人都很想念孩子。“我们最担心的是孩子。”王某的妹妹说,当天,段某的父亲参加了诉前调解,但是没说孩子的近况。

  “我们不会放弃孩子监护权!”王某的妹妹说,她的母亲完全有能力照顾好孩子。她还表示:“我的孩子与姐姐的孩子相差4个月,我可以把两个孩子当成双胞胎养大,我们不会对孩子说起这起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