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恋老人定下7万同居费 恋人却失踪


  2位六旬老人经历了“黄昏恋”后,在外租房同居。因为没领结婚证,爹爹怕委屈了婆婆,称要赠与婆婆“同居费”7万元,并写下承诺书。谁知没过多久,爹爹不见了踪影。昨日,家住沌口的蒋婆婆来到当地司法所咨询:是否可凭承诺书到法院起诉?

  司法所法律专家表示,两位老人有同居的事实,并不违法,但维权缺乏法律依据。民事交往讲究对价关系,但“你与我同居,我就应当向你支付费用”的逻辑关系是不成立的,因此,此承诺书并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