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存包丢失,到底谁该为此负责?


 

案情介绍:

李大爷到某超市购物,将自己的提包存在超市的自助寄存柜里。买完东西后,使用密码却无法打开寄存柜,后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用人工的方式打开了该柜,但里面什么都没有。由于包内有人民币5000余元,李大爷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要求该超市赔偿损失。

评析:

该超市提供人工存包和自助存包,两种服务项目。

该超市在自主寄存柜上都明确标有操作步骤和存包须知。其中"寄包须知"中写明"请使用者看清‘操作步骤'和‘寄包须知' "本商场实行自助寄包,责任自负""现金及贵重物品不得寄存"。此外,该店内醒目的位置上还公示了"免费寄包柜注意事项":价值超过200元商品、现金、手机、皮包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等。

在人工存包和自助存包之间,李大爷选择了自助存包,李大爷和超市之间实际上形成一种借用关系,而不是保管关系。

该超市已经做了详细的说明和指导,尽到了自己该做的义务,而且李大爷无法证明包内有5000余元现金,故超市对李大爷包的丢失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