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做腿部手术 死在手术台诊所赔8万


    赵老汉两年前摔伤了腰,造成右股骨骨折,在某诊所实施了内固定手术。钢板在老人体内存放了两年,今年4月底,老人回到诊所打算取出固定,大夫为老人做了检查后作出结论,除陈旧性骨折病变外,老人脊背身体状况尚可,能够承受手术。手术过程中,老人出血较多,临近结束时,老人突然出现心率异常,血压下降等情况,虽然大夫尽力抢救,但老人最终还是去世。 
    老人的家属认为,老人在被告诊所实施手术,在手术中突发血压下降等情况,是医护人员工作失误所致,诊所应承担一切责任,向法院提出了15万余元的赔偿请求。诊所表示,老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个人体质对手术承受力差,加上老人自身存在心脏病等基础疾病所致。  
    老人的老伴和三个子女一起作为原告将诊所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中,诊所承认医务人员对老人血压等观察和处理存在一定迟延,法院认为,吕老汉虽然年龄大并患有老年性疾病,但从诊所在老人入院时给老人做的检查可以看出,老人
的身体状况较好,而且诊所认为老人能够承受手术,因此诊所应当预见患者手术中的有关风险,做好相应的准备,诊所应该为老人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