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侵权如何维权系列六:安全


       案例六:最美时刻遭遇尴尬结局这对新人怒告酒店
    婚礼原本是人一生中最难忘的时刻之一,但如果自己的婚宴却让亲朋好友吃了腹泻,未免让人“鬼火冒”,张艺和于娜就遇到这样的事情。
    2007年6月12日,张艺和于娜在某娱乐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举办婚宴。本来是最开心的一天,哪里想到,婚宴刚一结束,到场宾客就纷纷出现腹疼、腹泻、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其中有48名宾客身体严重不适,被送往诊所住院治疗。
    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结果在婚宴的食物中检测出毒型大肠埃希氏菌,并查明该公司的28名食品从业人员无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随后,怒火中烧的张艺、于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公司返还餐饮服务费19000元、给付原告垫付的门诊诊治费用5400余元。但该公司表示仅愿意返还患病的48名宾客就餐的5桌餐饮服务费;对于未患病部分宾客,不应当退费。
    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返还原告张艺、于娜餐饮服务费19000元,并赔偿诊治费4500余元。
    律师说法:
    张艺、于娜的59名宾客在接受了餐饮公司的统一服务后患食源性感染性腹泻,且餐饮公司提供的食品标本被检测出含产毒型大肠埃希氏菌,而餐饮公司未能证明“其提供的统一服务均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或这59名宾客所患食源性疾病与被告无关”,故认定被告提供的服务不具有应当具有的质量、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餐饮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事实餐饮服务合同的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定违约责任。
    法官说法:
    婚礼是人生中的大事,新人在选择婚宴酒店时,应注意审查酒店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当侵权行为发生时,应及早固定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便于日后维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