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战第十四计 借尸还魂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 之,匪我求童蒙,童蒙來我。”
 
    (有远大抱负和雄心壮志的人,是不可利用的,怕的 是我方不能支配他。没有用处的,却要去利用,因为无用 者,可以使自己主动,有能力去支配他。)
 
  借尸还魂的本意是指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 活。在军事上是指利用、支配那些没有作为的势力来达到我方取胜 的目的。
 
  在商界则是指濒临破产的企业,励精图治,东山再起的情形。
 
  经商必以诚信为本,否则难以形成长久 的气候。但商界纵是在互利合作之中,也潜 伏着险恶的商业竞争,有时甚至是很残酷的 竞争。商战即兵战,竞争即战争。成功者占 领市场为王,失敗者退出市场为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