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勒石护“小泉”——张小泉剪刀店以质量求生存


  时光流失过百年之后,到1890年。一天杭州钱塘县令束允 泰正在街上坐轿摆队,前往城隍庙进香。忽然,一位妇人手呈诉 状,拦轿喊冤。束正堂撩开轿帘,向外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原来 告状的妇人竟是赫赫有名的张小泉剪刀店第六代内主持孙氏。. 知县忙接过诉状,展纸读来,方才明白“张小泉”多年来的委屈原 由。
 
  原来,早在明朝崇祯年间,张小泉随父张思泉来到杭州。父 子二人选用龙泉好钢精心煅打,所制剪刀刀缝平直,锋利耐用,很 快创出名声,利市10倍。人人见“大隆剪刀”名声昭著,多加仿 造。张小泉将“张大隆”改名为“张小泉”,以为这样便无人冒用, 谁知此后冒牌者更多,小泉死后,仿制伪造者更多。到乾隆朝,产 品被列为贡品,声誉更著,仿冒者如雨后笋生。迄止六代利川早 逝,其妻孙氏率儿子祖盈尽力主持店务,为使“小泉”商标不被混 淆,维护产权不受侵害,才下决心拦轿告状,求得官家保护。
 
  束知县看完诉状后,寻思朝廷正在提倡洋务,维护地方实业 正是地方官之要务。束知县当即打道回府,亲自手书告示,令小 泉剪刀在招牌上加书“泉近”二字,以防再度影戤,又刻石勒碑于 店门,告示“永禁冒用”,成为中国历史上保护产品商标的最早官 府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