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基础知识部分(3)


㈢、舞蹈记录方法
主要是书面记录方法。其具体内容包括:舞蹈内容简介、舞蹈音乐、基本动作、场记和舞台美术等五个部分。
1、内容简介(可包括舞蹈主题或训练目的):用简炼生动的文字将舞蹈作品的主题思想、时代背景和人物的思想感情、性格气质以及展示主题所设置的典型环境和主要情节介绍清楚.作为舞蹈教材作品应写出教学目的或教学提示。
2、舞蹈音乐:一般采用简谱记录主旋律。如果有几首乐曲就按顺序将其编为曲一,曲二……为了便于记录动作顺序、场记,应在主旋律上标出小节数。同时要将音乐演奏的要求,如表情.力度、速度等加以标明。乐曲的演奏顺序,遍数,演奏使用的乐器从音响效果等都应根据需要在乐谱上加以注明。
3、基本动作(可包括主要的主体组合动作):主要记录舞蹈作品中反复出现的基本动作和较难做的组合动作。其他动作(如过程性动作等)就可放在场记部分说明跳法;基本动作记录应包括:动作名称或编号,动作节拍数,人体方位,动作起止路线,身体重心变化等,可配上关键性人体动作图。
4、场记:通过舞台调度图和文字说明及必要的动作插图,把一个舞蹈的情节、动作、造型、队形及地位的变化、表演要求等分段记录下来,比较完整地反映其表演过程.场记的记录内容应根据舞蹈作品的特点和实际的需要取舍。
5、舞台美术:包括服装、化妆、道具、布景、灯光等。它在舞蹈中,为舞蹈形象提供典型环境,显示时代特征,烘托舞台气氛,协助舞蹈更好地揭示主题和塑造典型。舞台美术可用图画、文字结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