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事件的心理救援(二)


    (三)确定干预技术
 
    干预技术可归纳为ABC法:A.心理急救,稳定情绪;B.行 为-认知调整,放松训练,晤谈技术;C.哀伤辅导、团体活动、健康讲座。
 
    具体实施步骤为:
 
    1)取得受灾人员的信任,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2)提供疏泄机会,鼓励他们将内心情感表达出来。
 
    3)为受灾者提供心理知识的宣教,使他们理解目前的处境, 建立自信,提高对生理和心理应激的应对能力。
 
    4)根据不同个体的创伤反应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方法。
 
    5)除上述常规心理干预技术外,可引人规范的程式化心理干 预方法,如眼动脱敏信息再加工技术。
 
    6)调动和发挥社会支持系统的作用,鼓励多与家人、亲友、同 事接触和联系,减少孤独和隔离。
 
    (四)干预技术要点
 
    1.心理急救
 
    (1)接触和参与 以倾听与理解的心态应答幸存者,或者以 非强迫性的、富于同情心的、助人为乐的方式开始与幸存者接触。
 
    (2)安全确认 增进当前的和今后的安全感,提供实际的帮 助和情绪的放松。
 
    (3)稳定情绪 使在情绪上被压垮或定向力失调的幸存者得 到心理平静、恢复定向。可使用愤怒处理技术和哀伤干预技术。
 
    (4)释疑解惑 识别出立即需要给予关切和解释的问题,立 即给予可能的解释和确认。
 
    (5)实际协助 提供实际的帮助给幸存者,比如询问目前实 际生活中还有什么困难,协助幸存者调整和接受因灾难改变了的 生活环境及状态,以处理现实的需要和关切。
 
    (6)联系支持 帮助幸存者与他的支持来源,包括家人、朋 友、社区的帮助等等建立短暂的或长期的联系。
 
    (7)提供信息 提供关于应激反应的信息、关于正确应付来 减少苦恼和促进适应性功能的信息。
 
    (8)联系其他服务部门 帮助幸存者联系目前需要的或者即 将需要的那些可得到的服务。
 
    2.心理晤谈
 
    通过系统的交谈来减轻压力的方法,个别或者集体进行,自愿参加。
 
    (1)心理晤谈的目标 公开讨论内心感受;支持和安慰;资源 动员;帮助当事人在心理上(认知上和感情上)消化创伤体验。集 体晤谈时限:灾难发生后24~48小时是理想的帮助时间,6周后 效果甚微。正规集体晤谈,通常由合格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指导, 事件发生后24~48小时实施,指导者必需对小组帮助有广泛了 解,指导者必需对应激反应综合征有广泛了解,在事件发生后24 小时内不进行集体晤谈。事件中涉及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参加集体晤谈。
 
    (2)晤谈过程 正规分6期,有时可以把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合并进行。
 
    第一期介绍期:指导者进行自我介绍,介绍集体晤谈的规则,仔细解释保密问题。
 
    第二期事实期:请参加者描述灾难事件发生过程中他们自己 及事件本身的实际情况;询问参加者在这些严重事件过程中的所 在、所闻、所见、所嗅和所为;每一参加者都必需发言,最终使参加者感到整个事件由此而真相大白。
 
    第三期感受期:询问有关感受的问题,如事件发生时您有何 感受?您目前有何感受?以前您有过类似感受吗?
 
    第四期症状期:请参加者描述自己的应激反应症状,如失眠、 食欲不振、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决策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减 退、易发脾气、易受惊吓等)旬问灾难事件过程中参加者有何不寻 常的体验,目前有何不寻常体验?事件发生后,生活有何改变?请 参加者讨论其体验对家庭、工作和生活造成什么影响和改变?
 
    第五期辅导期:介绍正常的反应;提供准确的信息,讲解事件、应激反应模式;应激反应的常态化;强调适应能力;讨论积极的 适应与应付方式;提供有关进一步服务的信息;提醒可能的并存问 题(如饮酒);给出减轻应激的策略;自我识别症状。
 
    第六期恢复期:拾遗收尾;总结晤谈过程;回答问题;提供保证;讨论行动计划;重申共同反应;强调小组成员的相互支持;可利用的资源;主持人总结。
 
    整个过程需2小时左右完成。严重事件后数周或数月内进行随访。
 
    晤谈注意事项:对那些处于抑郁状态或以消极方式看待晤谈的人,则可能使其他参加者产生负面影响;有时文化仪式可以替代 晤谈;对于急性悲伤的人,如家中亲人去世者,不适宜参加集体晤谈。因为受到高度创伤者可能为同一会谈中的其他人带来更具灾 难性的创伤;WHO不支持只在受害者中单次实施;受害者晤谈结束后,干预团队要组织队员进行团队晤谈,缓解干预人员的压力; 不要强迫叙述灾难细节。
 
    3.松驰技术
 
    除了那些分离反应明显者,教会所有被干预者一种放松技术:呼吸放松、肌肉放松、想象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