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林镇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迅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晋江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体预案》精神,结合我镇矿山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英林镇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分管矿山的副镇长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土地所、派出所、安办领导

  成员单位:党政办、矿管站、劳务站、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安办、工会、文体服务中心、村建办、卫生院、英林供电所、英林工商分局、矿区村下村干部、事故发生所在村主要领导。

  (二)主要职责

  英林镇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在应急救援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督促和协调做好事故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发生时迅速赶赴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调集力量开展救援,全力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救治伤员,积极做好死伤者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妥善做好善后工作,保证社会稳定;配合国务院、省、泉州、晋江市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督促整治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审查对外发布事故消息等。

  (三)有关单位职责

  1、党政办:承接矿山重特大事故报告,请示指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领导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矿管站:负责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矿村、各采矿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领导组的要求,协调组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摸拟演习的准备工作;协调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派出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勘查、取证;负责伤亡人员的鉴定及有关责任人、当事人的监控、调查。

  4、卫生院:负责制定受伤人员的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原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工作;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数量及治疗情况。

  5、安办: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事故发展态势、事故影响预测等工作;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6、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及时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温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7、供销社:负责牵头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牵头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供应。

  8、文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接待来访媒体记者;根据领导组确认的事故报告,把握宣传口径,协调其他新闻媒体,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开展有关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负责事故现场的综合报道,舆论引导,及时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救工作情况。

  10、劳务站:负责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职工的安置及说服、劝导工作,稳定职工情绪。

  11、民政办:负责妥善处置死难者的尸体及事故影响范围内群众的社会援助工作。

  12、工会: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协助开展事故发生单位职工的安置及说明、劝导工作。

  (四)各工作小组职责

  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序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救援组、医疗抢救组、现场警戒组、安全疏散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事故勘查取证组、专家咨询组等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该组由党政办、安办、所在村人员组成。负责承接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通知领导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掌握抢险救援的有关进展、信息,配合协调各工作小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各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必要时联系驻军部门支援。

  2、现场救援组:该组由派出所负责,由派出所、龙湖消防中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所在村等单位人员及有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扑救、现场伤员抢救及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

  3、医疗抢救组:该组由卫生院负责,由具有相应医疗救治能力的医院人员组成。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所,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4、现场警戒组:该组由派出所负责,由派出所、龙湖交警和所在村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5、安全疏散组:该组由派出所负责,由派出所、龙湖交警、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所在村人员组成。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6、后期保障组:该组由供销社负责,由供销社、企业服务中心、永和交管站、财政所人员组成。负责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抢险器材、急救药品、食品、通信、供电、给排水设备等物资,并组织车辆运送救援物资。

  7、新闻报道组:该组由党政办负责,由党政办、文体服务中心负责事故现场的综合报道和舆论引导,及时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8、善后处理组:该组由所在村负责,由劳务站和社会事务办人员组成。负责职工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处置死难者尸体,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事故勘查取证组:该组由派出所负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取证、伤亡人员的鉴定以及相关责任人、当事人的监控、调查、收集、保护现场的有关证据等。

  10、专家咨询组:该组由安办负责,由安办、技监、消防大队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其他部门依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各专业救援组开展工作或听从领导组的统一调度安排。

  二、应急救援程序

  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生产经济单位平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并立即将单位名称、事故类型、性质、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情况迅速报告派出所及镇值班室。

  (二)派出所及镇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委办、市府办报告,任何部门、单位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也应立即向市委办、市府办报告,不得推诿、延误。

  (三)各村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镇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按预案组织实施救援。

  (四)镇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领导组启动本预案,并根据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序或市领导指示,迅速通知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或专项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同时负责按有关程序向上级政府报告。

  (五)领导组成员或成员单位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发生事故类别和性质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六)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在领导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迅速组织本部门的抢险救援人员、抢险设备、器材、物资等赶赴现场,由领导组统一调度、指挥,针对发生事故类别、性质和现场实际情况,按专业分工进行抢险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指导群众疏散、搜救抢险受伤人员,控制事故、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以及发生二次灾害,进而消除事故。

  (七)事故控制后,应对现场遗留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处理;采取保护事故现场以及在现场危害因素完全消除和调查取证工作结束之前防止无关人员入内的措施;进行事故调查,搜集物证、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进行现场摄影,绘制事故现场图,查时事故原因;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提出事故处理建议;做好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总体要求

  (一)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领导组应对实施方案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组织演练,以检验方案的运作和平时的准备工作情况,确保方案实施准确、迅速、有序、高效。

  (二)一旦发生事故,领导组人员必须迅速到位,赶赴现场,调集力量全力抢救;相关部门要服从指挥调度,根据各自职责,自觉组织力量前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懈怠。

  (三)各类事故调查工作,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及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晋政文[2004]11号)的规定执行,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履行好职责,积极主动配合上级的事故调查工作。

  附件:英林镇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通讯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