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危险化学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及其他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灾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清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

第三条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实际情况预计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故,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对策,它是为在事故中保护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而制定的行动计划。

第四条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措施,调集各方力量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活动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因素, 引发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事故,该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共分为4级:

  一级危险化学品事故(红色):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橙色):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级危险化学品事故(黄色):造成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四级危险化学品事故(蓝色):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意外等。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县人民政府设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1、发生一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由县长担任总指挥;

2、发生二、三级重大、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

负责统一指挥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县长(一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 (二、三级重大、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二、三级重大、较大危学品事故)。

成员单位:县政府应急救援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环境保护局、县邮政局、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经委、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工商局、县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隆昌防化营、县运管所、县路政队、县海事处、隆昌火车站、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九条 指挥部职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企业应急演练。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救援办公室内。

第十条 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县安监局:监督检查各乡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协调、配合全县应急救援模拟演习;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5、隆昌防化营:协助县公安消防大队制定抢险预案;协助做好事故现场的控制、处置、伤员搜救等工作。

6、县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7、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住院伤员诊疗情况。

8、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向指挥部提供被破坏的重大设施及大型建筑,实施抢险救援方案;负责提供被破坏的建筑设施安全性能的科学依据。

9、县工商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抢险预案,协助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10、县环保局:负责制定有毒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预案,并组织实施;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因安全事故而引发的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由环保等部门协助安监部门调查。

11、县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2、县质监局: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3、县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时况资料和现场的气象保障和预测预报服务。

14、县邮政局:负责制定适合邮寄条件的危险化学品抢险预案;提供事故现场的处置方案。

15、隆昌县火车站:组织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

16、县发改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7、县经委: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18、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向社会发布公告、通告;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19、县监察局:负责行政监察工作,对各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监察。

三、力量编成与任务

第十一条 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 危险源控制组(60人):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县由公安消防大队(或防化营)和县质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或防化营)负责。

(二)伤员抢救组(50人):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县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县卫生局负责。

(三)施救救援组(150人):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80人):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辖区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县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50人):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组成,由县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50人):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县发改委、县工商局、县经贸委、县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由县发改委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30人):负责及时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配合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对可能造成的污染区域进行环境评估,提出消除环境危害的措施及建议,监督有关部门和责任人消除环境危害。该组由环境监测及有化学品检测能力的机构组成,由县环保局负责。

(八)专家咨询组(8人):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质监局组成。由县安监局负责。

(九)事故信息组(5人):负责对事故现场各种信息的收集、传递、汇总,并向社会发布,该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四、事故处置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启动应急救援程序 :

(一)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二) 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未能有效控制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提出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该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逐级启动:

三级和二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批准后实施,由总指挥决定全部或部分急救援预案。

一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县长批准后实施,由总指挥决定全部或部分急救援预案。

(三)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五、应急保障计划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处置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所以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密切配合才能有效的保证施救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体系的编成和任务:保障队伍分为:信息保障队、通信保障队、医疗保障队、交通保障队、治安保障队、物资保障队、经费保障队、宣传保障队等八个队。

(一)信息保障队。由县政府应急救援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信息办,组织建立事故信息综合管理体系;开发和建立全县交通运输、物质储备、重大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力量、指挥系统等内容的信息数据库;组织全县事故信息的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准确、及时、全面地为指挥部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基础材料、数据、情况等。

(二)通信保障队。由县经委负责对承担县应急通信保障任务的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等部门进行业务协调,并负责应急通信的组织实施。

(三)医疗保障队。由县卫生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医疗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并负责救护转运和各医院内急救工作。

(四)交通保障队。由县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的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做好交通保障工作。应急交通保障必须保证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应急运输,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五)治安保障队。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乡镇政府和街道、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和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六)物资保障队。由县发改委负责抢险物资,水利、交通、经委、通信、建设、卫生、医药、电业等部门负责筹集、储备;救助物资由民政、食品、粮食、供销等部门负责筹集、储备;应急处置工作中救援物资的调用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意见,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七)经费保障队。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组成,负责抢险资金的筹集,保证抢险经费的落实。

(八)宣传保障队。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强化民众安全意识、防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应对能力。

六、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县安监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第十六条 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附 件

一、隆昌县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四、隆昌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一隆昌县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一) 隆昌县涉及危险化学品范围、行业及其特性

隆昌县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1990)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所列品种,主要常用的危险化学品约 150多种,涉及到化工、石化、医药、纺织、轻工、冶金、铁路、公路、物资、农业、环保、地质、建筑、教育等各个领域,涉及种类有8 大类。

隆昌县化学工业主要企业有:隆桥化工有限公司、富隆气体有限公司、升华化工有限公司、锶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白水滩焦化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机焦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正在试生产阶段、百川通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已通过省危险化学品专家组验收,正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另外医院、大、中(小)学校较多,拥有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药剂。近年来,机动车辆迅猛增长,车用燃油的使用量大大增加,加油站遍布全县每个角落。这些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和危险源构成了我县潜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复杂,种类繁多,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使得在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及废弃处理的六大环节和过程中,稍有不当或疏漏,就会引发泄漏、爆炸和火灾等连锁式事故,就会对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危害,后果往往会十分严重。

隆昌县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特性:

1、复杂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所在位置多处于人口密度大、资产集中、环境特殊的地区,事故预防和控制更为复杂。

2、集中性:从区域看,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相对集中,一旦发生事故,易于产生连锁反应。

3、分散性:县境内,各乡镇基本都分布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

4、运动性:指以运动形式出现的危险化学品。专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有80多辆。此外,每天外地进出和过境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也非常多。

5、广泛性:城市建设的发展,由各种可燃气体输送管道组成的城市燃气管网已经成为城市最主要的和分布范围最广的危险化学品源。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化学品的数量和种类也越来越多。包括洁厕剂、打火机、香水、摩丝、鼠药、杀虫剂、卫生球等。

6、污染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往往伴随着严重的环境污染,有时对环境的影响时间会很长,潜在危害更严重。

(二)隆昌县危险化学品单位分布情况

隆昌县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

1、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情况

全县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00户,其中生产单位6户;储存单位6户;经营单位65户;运输单位4户(运输车辆80 辆);使用单位19户。

2、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情况

全县共有危险化学品营业性运输业户4 户,车辆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测均达到所对应资质要求。

危险化学品营业性运输业户承运的货物种类涉及国家标准中所列的8类危险货物,其中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货物运输量较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主要集中在石油物资公司、世全汽车队、井下作业处、石油射孔弹公司。由于我县的特殊地理环境位置,成渝、隆泸两条高速公路,国、省道交汇,县乡道路密布,外地过境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数量也不可忽视。

3、城市燃气情况

主要燃气种类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两种。目前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生产生活主要能源之一。

4、车用燃气加气站和以燃气为燃料的车辆情况

目前,隆昌县有 1个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使用压缩天然气主要是公交车、出租车及部分民用车辆。

5、烟花爆竹的基本情况

隆昌县批发企业1户,零售网点357户,年销售量烟花2000件,爆竹1500件。批发企业分别有1个烟花爆竹专用储存仓库,承担向全县零售商供应烟花爆竹产品。因此烟花爆竹专用储存仓库是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场所,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

附件二: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1、基本程序

(1)进入事故现场,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做好现场保护。

(2)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蔓延。

(3)及时处置危险因素,消除事故隐患。

2、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3、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⑴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⑵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因人员。

⑶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⑷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⑸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⑹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⑺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⑻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⑼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⑽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5、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⑴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⑵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⑶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⑷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⑸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⑹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6、烟花爆竹事故及其处理措施

烟花爆竹事故主要具有易燃易爆、连锁循爆、救援困难、影响巨大等特性。事故发生处置的基本方法:

(1)首先进行疏散。事故发生时,先切断事故发生地的电源,疏散周围群众,把群众撤离到有掩体保护的安全地带,防止爆炸事故再次发生和伤人。

(2)爆炸结束后,在爆炸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观察,确认爆炸不再发生后。施救人员带上防护设备,方可进入现场附近,组织进行灭火施救。

(3)对未爆炸的烟花爆竹,用水浸湿后,施救人员方可进入现场内进行清理。

附件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一) 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 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 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