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钱“幸福存款”——金融巨头蔡万霖


  50年代后期,台湾的经济渐有起色,但是经济起飞带来的物质 利益大抵为资本家占有,工人所获仅能维持生计,依靠这点工资要想 买房子、置办家具,就得靠平日从牙缝里抠出点钱存起来。信用合作 社便成了他们的向往之处。
 
位于台北的第十信用社,地理位置优越,业务又好开展,是个不可多得的理想部门。但这时“十信”的管理权却在别人手里,欲达此 目的,非把管理权争过来不可。
 
  智勇双全的蔡氏兄弟,各自施展出看家本领,夺得了“十信”管理 大权。1957年蔡万春出任“十信”理事会主席。
 
  经办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缺一不可。唯有如此,才有益于社 会和民众。蔡氏兄弟就把“信用”、“合作”作为他们经营的信条和准 则。
 
  蔡氏兄弟常忆起,小时候妈妈做饭时,总是从定量的大米中抓出 一把米放进小坛子里,日积月累,竟也节余下来许多粮食。每当春上 青黄不接时,取出来供全家食用,可解燃眉之急。这件事给兄弟俩以 深刻的启迪,城里的家庭主妇们假如每天将零用钱存上一点,天长日 久就是一笔可观的数字。经过反复思考,他们决计在“十信”开创1 元钱开户的“幸福存款”储蓄运动。
 
  “只要存1元就可以当‘十信’的客户”,这项运动得到热烈的响 应。许多家庭主0上街买菜时顺道前往“十信”开户,把手头零钱存 进去;成群结队的学生放学后赶到“十信”开户,把零用钱存进去;有 的中学生将在假期打零工挣的钱,除去交书本等费用外,余下的就都 存在“十信”。
 
  “十信”的1元钱幸福储蓄获得了很大成功,并迅速闻名全岛。 人们都知道台北有家“十信”,同时也知道它的经营者是蔡氏兄弟。 他俩借此良机,乘势在其它17个地区分别成立了分社,以吸收更多 的储户和更多的资金。蔡氏兄弟要求台北总社和17个分社一律开 办夜间储蓄业务,还要进行“微笑服务”,把储户当成真正的“上帝”。
 
  在蔡氏兄弟及其全体雇员的一致努力下,很短的时间内,“十信” 社员竟有10万人之众,存款金额也高达170亿新台币,一跃成为全 台湾最大信用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