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出台



  本报讯(记者刘彬)如今,人们在公共场所常能看到废旧电池回收箱,实际上,这是2001年永清县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征集来的一个人民建议,经过当时的何少存副省长批示后,在我省各地实施。

  “如果在现在,这个人民建议将会受到奖励。”省信访局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金主任对记者说。为鼓励高质量的人民建议更多涌现,我省出台了《河北省优秀人民建议奖励办法》。办法规定,我省将对优秀人民建议采取奖励机制,经过评审小组认定后被评为特等奖(1名)和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的,将会获得奖金,其中特等奖奖金为1万元。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及4000元不等,鼓励奖为1000元。优秀人民建议将每年评选一次,本省公民、省外公民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参加,凡是对我省各项建设事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一经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人民建议》内刊采用,即奖励600元。

  据介绍,我省10多年前就正式建立了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并成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河北省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随后,市、县两级和一些职能部门也相继建立了人民建议征集制度。

  据悉,10多年来,我省共征集到社会各界建议3万多条,其中,有的建议变成了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决策,有的纳入部门工作规划,有的已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中的200条优秀人民建议还结集出版了一本书《优秀人民建议选编》,季允石省长亲自写了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