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特征(二)-核辐射事故


    (三)平时核辐射事故的伤情特征
 
    1.急性放射病
 
    急性放射病是人体的全身或大部分区域在短时间(数秒至数日)内一次或多次受到大剂量(>1 Gy)电离辐射引起的全身性疾病。引起急性放射病的射线主要是γ射线、X射线及中子等, 照射方式以外照射多见,少数情况下内照射也可引起急性放射病。
 
    急性放射病可见于战时核武器袭击,也可见于平时核辐射事故。病情轻重主要与机体受照 剂量有关,照射剂量越大,病情越重,疾病进展越快,病程越短,预后越差。机体受照时的功能状 态及是否合并其他损伤也会影响病情发展。不同剂量的照射可导致以不同器官病变为主的不同 类型的急性放射病,当机体受到1~10 Gy剂量的全身照射时,主要表现为造血功能障碍为主的 骨髓型急性放射病;当受照剂量为10~50 Gy时,机体表现为肠道病变为主的肠型急性放射病;当 受照剂量增加到50~100 Gy时,机体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功能紊乱的脑型急性放射病。判断急 性放射病的主要损伤类型是决定诊疗计划的前提,应引起充分的注意。各型急性放射病又可按 病情轻重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急性放射病的病程呈明显的阶段性,尤以中、重度的骨 髓型急性放射病为典型,可分为初期、假愈期、极期和恢复期。
 
    (1)初期 指受照后开始出现症状至假愈期开始前的时间,一般持续3~5 d。此期主要是 机体产生应激反应,出现神经内分泌功能紊乱,表现为头晕、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眼结膜充 血等。外周血白细胞可一过性升高或轻度减少,至照后1~2d外周血淋巴细胞数急剧下降。
 
    (2)假愈期 患者初期症状基本消失或明显减轻,除稍感疲乏外,可无任何不适,但病理变化仍在进行,外周血白细胞及血小板进行性下降,至假愈期末,中度以上患者可出现不同程度脱 发。此期一般持续2周。假愈期长短是病情轻重的重要指标,假愈期越短,病情越重。
 
    (3)极期 是急性放射病各种临床表现最为突出的阶段。假愈期过后,患者全身状况再度 变差,出现发热、脱发、白细胞下降、血沉加快、明显出血及再度呕吐时表明病程巳进人极期。此 期,急性放射病的典型症状均可出现,严重者可死亡,死亡原因主要是造血衰竭造成的感染和出 血。中、重度骨髓型急性放射病在极期末,造血功能巳开始恢复,在适当的医疗护理下,患者可度 过极期进人恢复期。
 
    (4 )恢复期 中、重度骨髓型急性放射病患者经过适当的治疗后,一般在受照后5~7周步 人恢复期,外周血白细胞和血小板逐渐回升,体温逐渐正常,出血停止,精神渐佳,毛发再生。性腺功能恢复较慢,一般需2~3年。
 
    骨髓型急性放射病以造血组织损伤破坏为主要病理表现,临床上主要症状和体征有:①全血细胞减少。受照剂量越大,造血损伤程度越严重;早期白细胞和血小板可有一过性升高,继之 进行性下降,降至最低值后逐渐恢复;一般受照剂量低于8Gy者,造血功能可自行恢复。②出 血。血小板数量下降和功能障碍、凝血机制障碍以及血管壁损伤三者共同作用,导致患者出现全 身多部位出血。感染和代谢紊乱也会加重出血。③感染。是急性放射病最严重的并发症,多见 于极期,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导致感染出现的原因很多,包括体表屏障破坏、吞噬细胞减少 及功能障碍、细胞免疫抑制等,多发性出血及代谢紊乱也会加重感染。④代谢功能紊乱。表现为 合成代谢抑制、分解代谢加强,导致机体内环境失调、营养障碍,加重了病情。
 
    肠型急性放射病是以频繁呕吐、严重腹泻以及血水便等胃肠道症状为主要表现的极其严重 的急性放射病。肠黏膜细胞对辐射十分敏感,10 Gy以上的射线照射后1周左右即可产生严重损 伤,主要病理表现为小肠黏膜上皮细胞广泛脱落坏死。肠型急性放射病患者呕吐发生较早,多在 照后0.5h内。呕吐次数频繁,呕吐物常含黄绿色胆汁和褐色血液。肠道受照后造成肠蠕动亢 进,患者排便次数增加,呈稀便或水样便,若合并肠道出血,则排血便或血水便,其中含有坏死脱 落的肠黏膜组织,血水便是肠型放射病的特征性症状,具有诊断价值。腹泻时常有腹痛、腹胀、里 急后重等伴随症状。严重而频繁地呕吐、腹泻均造成机体丢失大量水份及电解质,造成严重的水 电酸碱紊乱,诱发心肺肾等多器官功能衰竭。由于肠黏膜屏障受损、体液大量丢失,肠道内的病 原体进人血液,造成内源性感染,照后数天即可发生菌血症或败血症,易诱发内毒素性休克。肠型放射病时,造血组织损伤较骨髓型急性放射病更为严重,巳不能自行恢复。由于肠型放射病病 情进展快、病程短,造血障碍常来不及表现出来患者即巳死亡。到目前为止,尚无成功救治肠型 放射病的病例出现。
 
    脑型急性放射病较肠型病情更严重、发展更迅速,临床分期不明显,患者往往在受照后2~3 天内死亡。受照后数分钟患者即可出现共济失调症状,可持续至全身衰竭。照后1h内患者可 出现眼球震颤,开始时以水平震颤为主,稍后多转变为垂直震颤。1~2 h内,患者可出现全身肌 张力增高和肢体震颤。抽搐是脑型放射病最为严重的临床表现,多发生于受照后2 h内,可表现 为强直性抽搐、阵挛性抽搐、局限性阵挛性抽搐和强直阵挛性抽搐,其中强直阵挛性抽搐最多见 且最严重。造血障碍和肠道损害较肠型放射病更为严重,大多照后立即出现呕吐,1h内出现腹 泻,很快出现面部潮红、定向力障碍。随着抽搐的发作,全身状况迅速恶化,短时间内即发生全身 衰竭。
 
    2.慢性放射病
 
    慢性放射病是人体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连续或间断受到超过当量剂量限值的辐射照射,累积到一定剂量(我国卫生部规定此限值为1.5Sv)后引起的全身性疾病,通常以造血组织损害为 主要临床表现。内外照射都可引起慢性放射病。
 
    慢性放射病起病慢,病程长,病情时好时坏,症状轻重与受照剂量相关。早期症状较轻,为可 逆性功能改变,后期逐渐发展为器质性病变,呈进行性加重。慢性放射病的自觉症状主要为神经 衰弱和植物神经紊乱,常见症状有:疲乏无力、头晕头痛、记忆力减退、睡眠障碍、易激动、好出 汗、易感冒等,部分患者可出现食欲下降等消化系统症状。男性患者可出现性欲下降,女性患者 可出现月经紊乱,部分患者还可出现与气候变化无关的骨关节疼痛。发病早期常无明显体征,后 期可见皮肤粗糙、过度角化等放射性皮炎症状,部分患者可出现牙齿松动、脱发等早衰症状,有的 患者还可有明显的出血体征。血液学检查可发现白细胞数量和形态发生改变,最常见的为白细 胞总数减少,中性粒比例下降。
 
    3.内照射损伤
 
    内照射损伤指放射性核素经多种途径进人人体后,沉积于体内某些组织器官引起的全身性 损伤。内照射一直持续到放射性核素从人体内排出才终止,持续时间较长。平时战时都可发生内照射损伤。
 
    放射性核素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皮肤伤口以及注射等方式进人人体,被人体吸收后,随血 液循环分布到各组织器官,放射性核素在体内的分布可分为均匀分布型,如8-Li、24-Na、137-Cs等,选择性分布型,如226-Ra主要沉积于骨骼,143-Pr主要滞留于肝脏,238-U主要分布于肾脏,131-I主要沉积 于甲状腺等。经口进人的放射性核素90%由粪便排出,气态或挥发性核素主要经呼吸道排出, 吸收人血的可溶性核素经肾随尿液排出。放射性核素从人体内排出的速率取决于核素的生物半 排期和物理半衰期。生物半排期指核素通过生物排除从体内排出一半所需的时间。
 
    内照射损伤的严重程度与进人体内的放射性核素种类、体内沉积量、射线类型、组织吸收量 以及组织的辐射敏感性有关,对机体危害最大的射线为a射线和|3射线。其一般特点:①选择性 损伤。放射性核素进人人体后选择性地沉积于不同的组织器官,造成靶器官损害。②潜伏期较 长,病程分期不明显。潜伏期长短与进人人体的核素量及其半衰期有关,量大半衰期长则潜伏期 长。组织器官受照剂量是逐步累积的,因此病情发展较慢,临床症状出现迟缓,分期不如外照射 急性放射病那么典型。③损伤恢复慢,易产生远后效应。有些放射性核素难以排出,可长期滞留 体内造成持续损伤,因此机体恢复较慢,远后效应如肿瘤、白血病发病率较高。④有进人与排出 途径的局部损伤。放射性核素在进人和排出人体过程中,可造成排出途径的局部损伤。不同的 放射性核素可造成不同的临床表现及体征,在此不逐一阐述。
 
    4 .皮肤放射性损伤
 
    皮肤放射性损伤指身体暴露皮肤短时间内或长期受到超过剂量当量限值的电离辐射后造成 的局部损伤。造成皮肤放射性损伤的主要射线为β射线,其他X射线、γ射线也可引起。按受照 剂量的大小,皮肤放射性损伤可分为急性损伤和慢性损伤2类。
 
    (1)急性皮肤放射性损伤是局部皮肤一次或短时间内多次受到超过5Gy剂量的照射引起 的皮肤损伤。按病情轻重,可分为3度。I度为红斑脱毛反应,受照后2h至2d内出现假性红 斑(组胺刺激毛细血管扩张),伴轻度瘙痒和灼热疼痛,1~2d后红斑消失,2周后出现真性红斑 (大血管栓塞、出血),界限清楚,颜色逐渐加深,瘙痒、刺痛、灼热感随之加重,毛发脱落,皮肤干 燥,持续2~4周后逐渐恢复正常,色素沉着时间较长,可无瘢痕。II度为水疱反应,初期症状与 I度类似,但较重,2周后照射部位出现剧痛,伴烧灼感,皮肤颜色逐渐加深呈紫红色,数天后出 现水疱,水肿明显,水疱破溃后糜烂,渗出物多,1~3个月后进人恢复期,水疱吸收,瘢痕形成,局 部皮肤色素沉着,很少有恢复正常者。III度为溃疡坏死反应,受照初期即可出现疼痛、灼热、瘙 痒、麻木等症状,皮肤水肿明显,2~4 d后皮肤出现红斑甚至蓝紫色斑,继而水疱形成,组织坏死 脱落,形成难以愈合的溃疡,其特点为边缘整齐,溃疡较深,底部新生肉芽组织缺乏或生长缓慢。 III度放射性皮肤损伤常伴有明显的全身症状,且病程很长,常需数月至数年才开始形成疤痕愈 合,局部皮肤干燥萎缩,色素沉着与色素脱落交错存在。
 
    (2)慢性皮肤放射性损伤是局部长期受照射,累积剂量达15Sv后出现的慢性皮肤损伤, 也可由急性皮肤损伤迁延而来。慢性皮肤放射性损伤可分为4种类型:①慢性放射性皮炎。此 类型最常见,主要表现为皮肤营养障碍的症状,如皮肤萎缩、变薄,色素沉着或减退,指甲增厚变 脆等。②硬结性水肿,是一种特殊的皮肤慢性放射性损伤,较少见。表现为局部明显肿胀,皮肤 变薄发亮,呈红色,边缘不清,扪之坚硬如橡皮肿。肿胀在脱离射线后可逐渐减轻,但恢复过程较 长。③慢性放射性溃疡,是晚期变化,溃疡经久不愈,易并发感染,可深达骨髓。④放射性皮肤 癌,是慢性皮肤损伤最严重的远期效应,潜伏期平均20年以上,癌前病变为增生的疣状物,病理 类型多为鳞癌。
 
    由于β射线在皮肤中穿透能力较弱,故造成的损伤常较表浅,主要累及表皮和真皮浅层,临床上以I度损伤和II度损伤多见。由落下灰造成的皮肤β射线损伤常造成多处暴露部位的损伤,损伤轻重与局部皮肤污染轻重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