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压伤急救(一)-现场急救基本技术


    挤压伤的定义为身体的四肢或其他部位受到压迫,造成受累身体部位的肌肉肿胀和/或神经 学疾病。引起挤压伤的原因很多,包括高处坠落、重物压砸、车祸伤、地震和昏迷后身体局部长时 间受压等;其受伤机制复杂,可引起局部症状和挤压综合征。在地震伤害中各种骨折占第一位, 软组织损伤占第二位,挤压综合症居第三位。因此,要求进行全面检查,从受伤机制、临床表现、 辅助检查等方面综合判断,尽快明确诊断,注意防止误诊和漏诊。挤压伤如合并有其他致命性损 伤应优先处理,如各种内出血和外出血、严重颅脑损伤和胸腹部损伤等,如危及生命必须紧急 救治。
 
    (一)挤压伤的病理生理变化
 
    当身体被挤压伤后,局部组织有不同程度的破坏和血液供应断绝,在受压当时可不出现反 应。但当挤压力量解除后,由于伤部毛细血管的破裂,阻塞和通透性的增加,出现不同程度的出 血和血浆渗出,血液中有一部分红细胞破裂,大量的水分,钾离子、蛋白等聚积在组织间隙,使伤部严重肿胀。
 
    局部组织肿胀后,血液循环受到影响,使巳被破坏的组织缺血、缺氧,加速了组织坏死过程。 伤部组织的坏死,主要是肌细胞的破坏,使得肌细胞内的成分肌红蛋白、肌酸、肌酐和组织分解的 其他酸性产物大量释出,也使细胞内钾离子进人细胞外液,这些物质都可以被迅速吸收人血,对 心脏、肾脏成为有害物质,于是引起了全身的病变。
 
    当伤员身体压力解除时,仅因长时间的挤压而出现麻木,肢体活动不灵活或有瘫痪。解压后 不久,伤部边缘出现红斑,附近的健康皮肤有水泡,随着伤部因血浆的不断渗出,局部很快出现肿 胀,若小血管破裂,可有斑块。随着时间的延长,局部肿胀加剧,全身症状亦将明显,病人血压不 断下降,出现休克。而肿胀的肢体迅速变硬变冷,以致阻断了肢体的血液循环,使肢体远端的脉 搏显著减弱乃至消失,向坏疽方向发展。
 
    在挤压解除后,由于肌肉缺血性坏死或缺血后再灌注损伤,肌红蛋白、钾离子等大量进人血 流;横纹肌溶解,血液和组织蛋白破坏分解后的有毒中间代谢产物被吸收人血;急性肾缺血导致 肾小球毛血管内凝血、肾小管坏死或破裂、急性肾皮质坏死,导致急性肾功能障碍。
 
    (二)挤压伤临床表现
 
    1.局部症状
 
    局部出现疼痛,肢体肿胀,皮肤有压痕、变硬,皮下瘀血,皮肤张力增加,在受压皮肤周围有水 泡形成。检查肢体血液循环状态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肢体远端脉搏不减弱,肌肉组织仍有发生 缺血坏死的危险。要注意检查肢体的肌肉和神经功能,在主动活动与被动牵拉时引起疼痛,对判 断筋膜间隔区肌群受累有所帮助。
 
    2.全身症状
 
    (1)严重休克严重者心悸、气急,甚至发生面色苍白、四肢厥冷,出冷汗等表现。伤员因挤 压伤强烈的神经刺激,广泛的组织破坏,大量的血容量丢失,可迅速产生休克,而且不断加重。
 
    (2)严重酸中毒大量磷酸根、硫酸根等酸性物质释出,使体液pH值降低,致代谢性酸中 毒。临床上可出现神志不清,呼吸深大,烦躁烦渴,恶心等一系列表现。
 
    (3)高血钾症因为肌肉坏死,大量的细胞内钾进人循环,加之肾功能衰竭排钾困难,在少 尿期血钾可以每日上升2mmol/L,甚至在24h内上升到致命水平。高血钾同时伴有高血磷、高 血镁及低血钙,可以加重血钾对心肌抑制和毒性作用。
 
    3.实验室检查
 
    (1)尿液检查早期尿量少,比重在1. 020以上,尿钠<60mmol/L,尿素>0.333 mmol/L。 在少尿或无尿期,尿少,尿比重固定于1. 010左右,尿肌红蛋白阳性,尿中含有蛋白、红细胞或管 型。尿钠>60mmol/L,尿素<0. 166mmol/L,尿中尿素氮与血中尿素氮之比<10 : 1,尿肌酐与 血肌酐之比<20 : 1。
 
    (2)血色素、红细胞计数、红细胞压积以估计失血、血浆成分丢失、贫血或少尿期水潴留的 程度。
 
    (3)血小板、出凝血时间可提示机体凝血、溶纤机制的异常。
 
    (4)谷草转氨酶(GOT),肌酸磷酸酶(CPK)测定肌肉缺血坏死所释放出的酶,可了解肌肉 坏死程度及其消长规律。
 
    (5)血钾、血镁、血肌红蛋白测定了解病情的严重程度。
 
    (三)挤压伤现场急救处理
 
    1.搬除重物
 
    1)抢救人员应迅速进人现场,要搬动除压在身上的重物,力争及早解除重物压力,减少本病 发生机会。及时清除其口、鼻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2)伤肢用凉水降温或暴露在凉爽的空气中(冬季要注意防止冻伤)。对伤肢不抬高、不按 摩、不热敷,以免加重组织缺氧。
 
    2.立即制动
 
    1)伤肢制动,以减少组织分解毒素的吸收及减轻疼痛,尤其对尚能行动的伤员要说明活动 的危险性。
 
    2)伤员取平卧位,对肿胀的肢体减少移动和活动,在骨折处做临时固定,对出血者作止血 处理。
 
    3)伤肢不应抬高,以免降低局部血压,影响血液循环。
 
    3.应予止血
 
    对伤肢有开放性伤口和活动性出血者,应予止血,但避免应用加压包扎、禁用止血带(大血管 断裂出血时例外)。
 
     4.口服液体
 
    凡受压伤员能口服者可饮用碱性饮料(每8 g碳酸氢钠溶于1 000~2 000 ml水中,再加适量 糖及食盐),既可利尿,又可碱化尿液,避免肌红蛋白在肾小管中沉积。如不能进食者,可用5% 碳酸氢钠150 ml静脉点滴。
 
    5.伤肢处理
 
    1)对巳出现肿胀、发硬、发冷、血液循环受阻的严重伤肢,应在现场给伤员作下肢小腿筋膜 切开术,使伤肢减压,可避免肌肉继续发生坏死或缓解肌肉缺血受压的过程,并通过减压引流可 防止和减轻坏死肌肉释放出的有害物质进人血流。
 
    2)严密观察伤肢变化,仔细检查肌肉和神经功能,及时发现骨筋膜室综合征,并尽快行切 开减压术。做到彻底减压,有效地防止了病情的发展及脓毒症、急性肾衰等严重并发症的发生。
 
    3)截肢是挽救生命的必要手段,对肌肉巳坏死的肢体一旦出现肌红蛋白尿或其他早期肾衰 征象,应果断截肢。对于严重挤压伤或巳出现挤压综合征的患者,应遵循先保命、再保肢、后保功 能的原则。由于肢体挤压损伤致感染、坏死无修复或重建可能,或巳危及患者生命时,应在维持 生命体征、器官功能支持基础上,积极而果断地去除病灶,行截肢手术。
 
    6.液体补充
 
    当受伤者不能及时送人医院,而肢体受压时间又超过45 mn时,能口服者,可给病人饮服碱 性饮料。其方法是用8g碳酸氢钠溶于1 000~2 000 ml水中,再加适量糖及食盐即可;不能口服 者,应用5%碳酸氢钠溶液150 ml、平衡液代血浆等液体静脉滴注,防止急性肾功能衰竭。当伤 员发生休克时,用生理盐水500 ml静滴,根据休克程度调整输液速度。